每天都有不同的新闻上热搜,热搜也是大家了解当下各种热门新闻的一个途径的,这两天医疗大V亲自体验麻醉药"一捂就倒"的热度就非常高,也是受到了网友们的关注,那么小编今天自然也是到网上去收集了一些关于医疗大V亲自体验麻醉药"一捂就倒"的相关新闻,下面就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下医疗大V亲自体验麻醉药"一捂就倒"的信息内容吧。 【医疗大V亲自体验麻醉药"一捂就倒"】近日,医疗界网络大V"妇产科的陈大夫"因其微博上发布的一系列内容,引起关注。 前不久,广东佛山警方披露的一起奸杀案中,作案手法中一种含有"七氟烷"的麻醉药物引发医疗界和科学界大V的讨论。 其中大V"江宁婆婆"与"妇产科的陈大夫"就涉案药物"七氟烷"的危害性以及能在多长时间内致人麻痹昏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2月16日,"妇产科的陈大夫"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则视频,以自己作为实验载体,向网友展示"七氟烷"可在几分钟内致人昏迷。 ↑"妇产科的陈大夫"的实验视频 视频发布后,迅速引发关注。有网友质疑陈大夫获取此类药物渠道是否合法。事后,陈大夫自称自己已经去警方自首。 2月17日,陈大夫称"我的性格就是这样,特别爱较真,要命的是,还对自然科学抱有非常狂热的态度。"并解释了自己获取该药物的渠道合法,同时呼吁网友不要模仿。同时,陈大夫告诉红星新闻,自己身体目前无大碍,此事也没有给自己带来困扰。 其工作单位无锡市某医院宣传统战处处长告诉红星新闻,院方对此事很重视,已自查本院医务处和药学部,对陈大夫实验中使用的相关药物进行了清点,"我们的药物是都齐全的。" 而无锡市卫健委在12345市长热线回复红星新闻称,七氟烷是管制的药品,属于一类药品。 "一捂就倒"麻醉药引发专业界大V热议医疗大V"以身试药"惹争议 近日,广东佛山一位23岁新入职女员工,被上司带入酒店后当夜死亡的案件受到关注。其后,警方鉴定书中"七氟烷中毒"的相关结论一经公布,引发了大众的担忧。其中,"七氟烷中毒"能否"一捂就晕"(短时间比如15秒内)更成为部分专业人士争论的焦点。 有粉丝200余万、自称三甲专科医院妇产科医生的博主@妇产科的陈大夫率先发文,介绍了吸入性麻醉剂的危险性,并呼吁警方彻查七氟烷的流通渠道。 ↑"妇产科的陈大夫"在微博上发布的介绍性文章 其微博中"还真的有这样一捂就晕的药物,那就是乙醚、七氟烷这类高纯度的合成化学物"的说法引发了争议,大V@江宁婆婆发文称"七氟烷确实是麻醉效果比乙醚更好的化学品,但是要达到‘一捂就晕’,乙醚做不到,七氟烷也做不到。一捂就死的化学品倒是很多。" 据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麻醉手术中心主任刘进在此前科普文章中称,目前临床上可以采用浓度递增慢诱导法,潮气量法,高浓度快诱导法三种方法让患者通过吸入含有七氟烷的气体丧失意识,其中高浓度快诱导法,患者意识消失时间最短,但必须要求七氟烷浓度达到8%,即使是这样患者也需要戴上密封性非常好的面罩,至少经过40秒后意识才会消失。而其他两种方法则至少需要1-2分钟,甚至更长时间。 ↑在有关说法引起争议后,"妇产科的陈大夫"决定"以身试法" 为了让网友有更直观的感受,2月15日陈大夫"以身试法",发布了一段自己亲身测试"七氟烷"能在多少时间内致人昏迷的视频,视频中整个实际试验的时长约50秒内,陈大夫将七氟烷倒在毛巾上,用毛巾捂鼻时为00:28秒左右,视频的1分22-33秒左右,陈大夫昏迷倒下。 试验过程直接以视频方式展示,引起了网友对这种药物的关注,也使大众对七氟烷有了更多的了解。但随即,也引起了争议,有网友质疑陈大夫获取此药物的渠道是否合法,以及其使用麻药的场合是否合规。 随后,陈大夫暂时关闭了个人微博。并自称已去向警方自首。 涉事医疗大V发声:身体没有问题麻醉药物系正规渠道购买 2月17日,陈大夫告诉红星新闻,自己的身体没头受到影响,这件事也未对自己造成影响。陈大夫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已将药物上交给警方。她关闭账号并报警自首,但被警察告知七氟烷并非"管制药品","如果这种药是管制类药物的话,那我肯定已经在看守所里了,不可能再能用手机回复你信息。" 同日,陈大夫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声明称:"我这种拿自己做实验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是非常危险的。大家千万千万不要模仿。" ↑"妇产科的陈大夫"17日发布的声明 对于自己发布那条引发争议微博的动机,陈大夫解释称,"初衷都是为了科普,以及让这个社会更安全,让女性更安全。"她在声明中表示,我和@江宁婆婆都没有坏心,江宁针对的是一些制造恐慌的并不科学的谣言,而我说的是这种药物实际的危害性。我们的话都被片面取用,用于彼此的攻击。这是我现在不希望看到的。" 有自称是麻醉科医生的网友表示,视频拍摄现场,没有麻醉医生在场,周边也没有麻醉抢救设备及药品,陈大夫的行为是涉嫌违法违规使用麻醉药品。对此,陈大夫回应红星新闻称:"该网友的说法不准确,麻醉剂不属于麻醉药品行列。" 陈大夫在声明中表示,自己做的这件事全程合法。七氟烷确实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到的。是在正规的网上药店购买的,有药师开具专门的处方,"支付凭证也已经被我找到,已出示给了警方。" 涉事医院:微博内容系该医生个人行为已调查本院涉事药物无丢失 关于购药的动机,陈大夫解释说"这个麻醉剂(指七氟烷),最初我是打算用来给狗做绝育手术的。狗是我妈的,但是这条狗在我还没来得及给它做绝育手术之前就患狗瘟去世了。"因为狗在绝育手术前去世了,所以这个药就被留了下。 关于她所持有的七氟烷来源,陈大夫在说明中称"七氟烷购买的渠道是正规的网上药店,有专门的药师开处方。我告诉他我的用途,他就给我开了。我当时不知道这药是管制的,所以心安理得的就买了。今天有网友说这药是管制的(其实并不是),我才无比懊悔这件事。并报警要求承担责任。" 至于去警方自首后却没有受到处罚,她解释说:"准备好接受(警方查处)后果的我,一脸懵逼,进一步查阅条例后发现,七氟烷是麻醉剂,开的不是红处方,不属于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不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所以才能在正规的网上药店购买到。"对此,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联络相关警方未获得回应。 2月17日,陈大夫工作单位、无锡市某医院宣传统战处处长告诉红星新闻,院方对此事很重视,已自查本院医务处和药学部,对陈大夫实验中使用的相关药物进行了清点,"我们的药物是都齐全的。" 该院宣传统战处处长表示,陈大夫微博发布的内容,系该医生的个人行为。同时,她表示目前并没有警方就此事联系医院。 ↑医疗大V@宋药师称,麻醉剂与麻醉药品大不同 七氟烷是否属于管制药物,是否可以在市面上流通? 如果麻醉类药品如果能够在网上购买,是否存在风险和监管问题?七氟烷到底是否属于管控类药物? 认证为执业药师的医疗大V@宋药师的微博称,七氟烷是吸入性麻醉药,不属于麻醉药品,不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管制的目录中。 他表示,麻醉药(剂)指用药物或非药物方法使机体或机体局部暂时可逆性失去知觉及痛觉,多用于手术或某些疾病治疗的药剂;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滥用或者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宋药师称,麻醉药(剂)属于一般药品,在管理上无特别要求(氯胺酮因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而除外),但在使用上要求谨慎一些;而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其种植、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储存、销毁等各个环节都有详细规定,并明确了相关单位相应的法律责任,违规者将受到严肃查处。 红星新闻记者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查到一份2013年《麻醉药品品种目录 》,当中确实没有检索到"七氟烷"。 但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例中,因销售七氟烷等迷药被追究刑责的案件并不少见。2019年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一例关于非法经营罪的案件中,南昌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关于异氟烷等药品相关属性情况说明,证实:七氟烷为吸入麻醉药,异氟烷为吸入全麻药,均应按处方药管理。 红星新闻记者搜索发现,目前网上已经无法购买七氟烷,而随机咨询了多家实体药店,也表示并不售卖该种药品。"这类麻醉药在药店基本没有售卖,药店能通过医师开出去的处方药,最多是抗生素之类的药品。" 而一位药监部门官方人士告诉红星新闻,七氟烷属于禁止在市面上流通的药物,医疗相关部门,需要在持有专业资质的情况下,在专业的平台上申购才能获取,普通百姓是不能在药店直接购买的。 而无锡市卫健委在12345市长热线回复红星新闻称,七氟烷是管制的药品,属于一类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显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禁止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除外。 原标题:医疗大V亲自体验麻醉药"一捂就倒"本人称系正规渠道购买无锡卫健委:七氟烷是管制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