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某杰的罪恶之路,他如何一步步从好学生变成最小A级通缉犯?
《孟子题词》有云:孟子生有淑质,幼被慈母三迁之教。这儿包含了中国古代的一个典故,那便是孟母三迁,说的是伟大的学问家孟子孟轲小时候非常调皮,他的母亲为让儿子接受好的教育,花了不少心血,其中便包括多次迁移住所。其实孟母的所为是有道理的,不管古人流传下来的故事还是现代的科学实验,都证明了环境对孩子成长的影响。
出于不同的环境,孩子会形成不同的性格、人生价值观、世界观及人生态度,公平中成长的孩子学会正直。挑剔中成长的孩子学会苛责,敌意中成长的孩子学会争斗,讥讽中成长的孩子学会羞怯。而溺爱中成长的孩子,毫无忍耐和吃苦精神,容易养成物质享受、浪费金钱的性格。全无是非观,其后果不仅孩子性格扭曲,甚至可能有犯罪的倾向。
白某杰其实就是这么个例子,1993年9月26日,他在东莞出生。父母祖籍为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金堡乡羊满哨行政村,属于外来打工子女,打工人的生活总是繁忙紧张。白某杰的父母也是如此,为赚钱维持生活的打工,已经耗尽了他们的全部精力和时间。没有办法,只好在儿子出生三个月后,便忍痛将他送回老家。
在老家的日子里,白某杰由爷爷奶奶照看,外婆偶有帮忙。老年人本就疼爱孙子女,瞧见孩子父母不在身边,更是不忍心。便对其多有纵容,甚至可以说是溺爱,本来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常年外出。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疏导,便极易影响身心健康。
产生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的隐患,再加上溺爱,彻底使他在偏离健康发展轨道的方向上越走越远。等到白某杰五岁,实在想念儿子的白家父母,这才将儿子接到身边照看。几年后带着孩子回了贵州老家,但此时已经出现了问题,白某杰从小调皮。
不听父母管教,父母对孩子有愧疚心理,只是说说便作罢。养得他的性格越来越调皮霸道,稍大些便迷恋上了泡网吧,甚至发展到大年三十都泡网吧的地步。结交了一些三教九流,不回家是常事,家里人对他在外面干的事是一无所知。他被通缉落网前,与家里人的最后一次见面是4月19日,快四个月前的事了。
他们怎么会想到,本以为孩子只犯小错,结果却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错。跟那群不务正业的朋友在一起,由于白某杰年龄小,法律意识淡薄。也不管盗窃是否为不正当行为,他们干什么便跟着干什么,等到后来。他们觉得小偷小摸的赚不了大钱,不如抢劫一夜暴富,白某杰也跟着参与。
几人购买了作案工具,从2010年7月12日先后犯下抢劫、杀人案件六起,杀死9人。2010年8月2日,贵州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五万元捉拿白某杰团伙成员。17岁的他,成为了当时中国公安部已发布的年龄最小的A级通缉犯,好在这个团伙于同年八月落网。
小小年纪便对社会危害这么大,仅仅是为了钱财便犯下抢劫、杀人的大案,其影响之恶劣已然达到了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中的情节严重。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解释中明文规定,犯条文情形之一的,属情节严重。
条文情形:一、出于图财、毁灭罪证等卑劣动机而杀人,二、利用烈火发烧、长期冻饿等极端残酷手段杀人,三、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四产生诸如多人死亡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白某杰与其团伙的行为,触犯了其中的第一条与第四条。
关于抢劫罪情节严重的条文情形有六条,即: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以及冒充军警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白某杰与其团伙触犯其中两条,也属情节严重,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犯抢劫罪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故依法判处几个带头的成年人死刑,17岁的白某杰未成年,则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