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性侵幼女更可怕的是,利用法律漏洞犯罪却逍遥法外
2013年7月,一个署名为鲍毓明的微信公众号,发表了一篇分析各国对未成年受到性侵后不同保护措施的文章指出。
文中这样写道:参考了其他国家一些成功做法后,可以认识到我国目前对幼女性侵害的打击确实存在不足。在此,呼吁有关部门重视这个差距,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
该文的结尾写道:作者鲍某明,中国大陆及美国最高法院律师。
2019年4月9日,烟台市芝罘区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案,由李星星报案,而犯罪嫌疑人正是之前这位,呼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鲍毓明李星星的养父。
4月9日晚,针对备受关注的高管性侵养女4年一案,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通报称,2019年4月8日,一女子到该局报案称,其三年多来被养父鲍某某多次性侵,该局于次日立案,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经侦查,综合各种证据,该局认为鲍某某不构成犯罪,遂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撤销此案,并通知了当事人。后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的线索,该局于2019年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并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
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事实上,从二次立案到现在,已经6个月过去了,除了这个漫长的笔录,李星星没有收到任何新的回音。
从2020年新年之后,李星星本人、律师多次联系办案刑警臧警官,但他的电话始终无法拨通。
2020年4月1日,《南风窗》记者打通了鲍某明的电话。正在取保候审中的鲍某明,获知记者身份后,立刻将电话挂断,再也无法拨通。
李星星的母亲回忆与鲍某明认识的过程。2015年4月份,两人通过网友介绍,相互认识了。鲍某明先是说,一直都想有个孩子,过不久,他又说希望和自己母女组成家庭。
见了面之后,她发现对方年过四十而未婚,有些动摇。
但大概只花了半年的时间,鲍某明就彻底取得了李星星母女的信任。他的关怀倍至,以及律师、名校毕业生的身份,让李星星的母亲相信,鲍某明可靠,确实就像个爸爸,他的学问高,如果把女儿交给他教育,肯定比自己带在身边要强。
2015年11月,鲍某明带着刚满14岁的女儿李星星,到北京上学。
2016年,鲍某明出任烟台一家跨国石油服务集团的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2018年又兼任国内另一家上市通讯设备公司的独立董事。而李星星,却从14岁开始了自己的噩梦,她近3年处于半失学状态,期间多次自杀未遂。
可以看出,这个案件的鲍某明是一个对法律十分精通的人,而正是因为如此,当他看到这些漏洞的时候,罪恶就已经产生。
从事件的发展可以看出,他利用这些漏洞,躲避法律的制裁,因为他太深知该如何去规避这些利害关系。
我们现在不知道鲍某明会不会得到法律的制裁,也不知道会是怎样的制裁,但是我们知道如果不严惩,还会出现下一个李星星。
法律不仅关乎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关乎回应人心所向、塑造伦理人情。
我期待着他的审判,审判结果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