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这个问题本身,是个伪命题,根本没有存在的意义,所以答案永远都是虚妄的,我们不能从这里得到任何有效地回答。 另一方面问题本身已经包含答案了,没有发现吗?那我们慢慢来。这个问题之所以会成为问题,基于一个人类自己的默认预设。 这个默许就是人不是动物,起码不是那种动物,不是一般的动物,比它们要高级很多,所谓万物之灵,是地球的统治者。 所以我们今天才可以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才有讨论这个问题的能力。对,我这里用的是能力,而不是权利。 因为拥有权利的前提,就是具有平等对话的能力。就像美国选总统,你说美国宪法规定的,所有人生而平等,那是国父说的。 这是写进《独立宣言》的基本法。理论上是这样的,初衷也是好的,但现实是,为什么每次只有两个人有资格进入最终的擂台? 因为那个台子代表了太多的筛选项,一层层过滤,最终综合角逐之后,谁的主子更有实力,谁能代表更多的选民,才可能胜出。 法律规定,美国实行的是全民公投,只要是美国国籍,哪怕你已经沦落街头,都有被选举为总统的权利。 法律规定,美国实行的是全民公投,只要是美国国籍,哪怕你已经沦落街头,都有被选举为总统的权利。 但为什么美国叫花子没能成为美国总统?因为首先,他没有参加选举的能力,那座颤巍巍的选举高台,是要靠真金白银搭起来的。 川总和拜登筹集到的选举资金都在上亿美元,而一个美国花子,他连一美元硬币可能都没有。 其次,叫花子不是两党成员,就算你是丐帮帮主,众筹搞到一张选票,依然没有能力获得两个派别中的一个来支持你。 你投自己一票,这就代表你拥有的实际权利,理论上的权利,也就是那一张选票,你愿意在上面写谁的名字,包括你自己。 有些人大概看了个开头已经溜了,这什么鬼,这不是跑题了吗?有的人可能还是忍下来了,我就看你怎么胡说八道。 就看你怎么把自己从自己挖的这个这个坑里拉上来。但我相信,还有一部分人,极少一部分人,已经看明白了。 答案已经明晃晃地摆在那里了。 之所以举这个例子,是因为道理是一样的。我们今天在这里讨论人有没有权利吃动物,但那些已经被人类吃了几百万年。 或者还没吃过的动物们,他们根本没有前来参加这场辩论的资格,甚至压根不知道还有这样的鬼问题。 因为它们没有人类这样的语言和认知能力,就算人和动物之间能找到一种对话机制,也没人愿意听它们说话。 因为实力不允许它们说话。说了也等于白说。所以这个问题本身是个伪命题。如果要问题有效,起码辩论的另一方得有动物的代表。 我们今天是站在人类的立场讨论动物们的生死大权,而对面辩友的席位上,空无一个动物。你说这是场什么辩论? 自然是人类不战而胜,我们说什么都是对的,反正对方根本上不了台面。或者说,我们说什么都是错的,因为我们还没有能力讨论这个话题。 如果站在造物主和大自然的立场,当然万物都是平等的,天地以万物为刍狗,谁也没有资格没有权利吃掉谁。 但后面这句话已经把动物们排除在外了:圣人以百姓为刍狗。动物连做草狗的资格都没有。可总得有人吃,有人被吃。 那你说谁吃谁,先吃谁?当然是拳头硬的吃实力不行的。这就是自然法则。自然高于一切,什么基本大法在它面前都会失效。 所以,抛开了能力谈权利,那就是纯扯淡,就是画大饼,就是忽悠大傻子。要真想讨论这个问题,动物们还得加油。 它们首先得具有理解这个问题的能力,其次它们得干得过人类,能够通过实力站在与人平等对话的擂台上。 或者这样也可以,把人类分成两个阵营,一方代表人类,一个代表动物,两家开干,看谁能打败对方,胜者为王。 我猜,结果还是人类赢。因为没有人会把自己送进一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外种族嘴里,毕竟它们在被吃的时候也没有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