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乃丹实名举报中国人寿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从中国人寿目前的表态来看,态度方面还算是比较诚恳的,但是从中国人寿目前自查的情况来看,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真的很难服众,给人一种老爸查儿子走过场的感觉。 首先,我们来看看中国人寿方面给出的正式回复:中国人寿给予孙某某撤职处分,给予黑河分公司时任总经理黄某某撤职处分,并对黑龙江省公司及嫩江支公司6名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这个结果是不是不痛不痒的,但是从这个处罚结果来看,最起码可以证实中国人寿在某些方面确实存在监管不到位的事实,至于这种监管不到位的事情仅仅只是这几个人在参与,还是说有更高职位的人参与我们都不得而知,只有中国人寿自己知道。 中国人寿被实名举报的事件,至少可以说明几点:一是保险行业存在与银行储蓄进行对比销售的情况,并且存在额外收益的问题;二是保险行业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列费用、套取挪用资金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销售队伍参差不齐,人员监管不到的情况。这三个问题几乎是保险行业的通病,既然是通病,势必会在下一阶段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成为保险业重点整顿的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