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农委)、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中办发〔2017〕38号),依据《山东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决定即日起在全省开展第三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场)申报认定及第一批省级示范场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监测范围 第三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原则上从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中择优确定,已认定为第一批、第二批省级示范场的不再重复申报。同时,对第一批省级示范场开展监测。 二、申报认定及监测程序 1。县级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同时,对辖区内第一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进行监测,提出保留或撤销建议。 2。市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工商部门对县级上报的申报材料和监测意见进行审核汇总,形成推荐报告(含推荐汇总表)、运行监测报告(含保留、撤销建议),报省农业厅。 3。省级根据各市上报材料,组织开展审核评定工作。 三、需上报材料 1。第三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书(附件2) 2。第三批省级示范场推荐报告(含推荐汇总表)(附件3) 3。第一批省级示范场运行监测报告(含保留、撤销建议)(附件4) 四、申报时限 省级示范场申报不受理家庭农场自行申报的材料。请各市将第三批省级示范场推荐报告、推荐汇总表和第一批省级示范场运行监测报告、撤销建议,加盖农业、工商、财政三部门公章后,连同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书一并快递至省农业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第三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计划 2。第三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书(样表) 3。第三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推荐汇总表 4。第一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撤销建议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 第三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书 第三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推荐汇总表 第三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计划 第一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撤销建议汇总表。doc 政策信息日新月异,随时随地掌握政策信息是企业得以成功发展的关键!随着政府对科技企业扶持力度的加强,优惠政策有增无减。 这也使得科技咨询服务行业诱惑很大。但是对于不懂的人来说,只能止步于此。 其实这行业很简单,只要跟对专业的人。你可以兼职,也可以全身投入! 一,科技咨询服务,您只需要掌握两个步骤就可以了; 1、分享科技项目评估系统 2、服务对接 二分析、推荐 您只需要在聊着天、喝着茶的过程中向您身边的朋友推荐、分享科技项目评估系统即可! 三系统自动帮助企业进行评估分析企业 近两年适合申报项目: 1。申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2。优惠政策、补助资金及好处 3。申报部门和时间 4。具体申报流程及重点方向 5。往年的申报通知及连接 四、在线专家 线上专家在线答疑和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哪些项目能够申报,哪些项目不能申报,哪些方面需要规划完善等等。 为企业制定最完善、精准的项目申报,科技项目申报变得更简单。 五服务对接 如果企业想了解具体项目的详细信息,您只需要对接一下,我们会安排专人对接、讲解、服务,解答企业疑难,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项目解读。 六加入我们 您可以全职也可以兼职!无论您是从事行政管理、技术还是财务,都可以兼顾;不仅可以帮助自己的企业进行全面的科技创新规划,还可以帮助身边朋友企业享受更多的国家扶持政策。客服电话:02037417144。 七、创新中国梦,邀您同行,相信我们更加专业,扫描二维码,开启您的科技服务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