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适唐代咸鱼大翻身,逆袭的人生不分早晚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成名要趁早这个道理,不仅是现代人追求的目标,在古代也是如此,很多文人才子儿时就才华毕露,被称为神通。
但有这么一个人,与其他同时期的几位诗人不同,属于中年发迹,大气晚成型。
他就是唐朝边塞诗人高适。
01hr高适是苦孩子出身,祖上曾是赫赫有名,后来日趋没落的世族渤海高氏,到了高适这一代,家里已经穷得一塌糊涂。
再加上高适的父亲早逝,所以他小小年纪就流离在梁宋两地,靠着亲戚朋友的接济和几亩微薄的田产,偶尔在出去乞讨一些,最终得以完成学业。
公元723年,高适怀着求取功名的热忱之心来到长安应考。他当时不过二十岁,可能是年少轻狂或是准备的不充分,他兴致而来,却败兴而归。
由于早年混迹于市井底层,饱尝人间冷暖,养成了坚韧不拔的性格,所以第一次失败,不仅没有磨灭他的意气,反而激发了他的斗志。
回家后,他没闲着,依旧是好好读书,天天向上,等待时机以求晋升。
02hr公元749年,高适已经45岁。
此时他已经从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熬成了名满天下的大诗人。
睢阳太守张九皋终于发现,在他眼皮子底下呆了很多年的这个农夫,居然是一颗沧海遗珠。
于是,在他的推荐下,高适参加了大唐帝国的一次自主招生,获得了平生第一场功名。然后被分配到河南封丘做县尉。
梦想实现了,高适当时很是兴奋,以为到达了理想的彼岸。但他很快发现自己还在生活的一地鸡毛之中。
《封丘县》一文中他不无心痛地说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
日复一日的程序化工作和官场的黑暗,与他的宏图大志相差实在太远。
高适不喜欢从事这种违心的工作,此时,他想到了一句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所以好不容易从贫困到达温饱线的他,果断放弃了为之奋斗30多年的铁饭碗,弃官而去,由此可以看出,他是个有原则的人,是有良心的人,不愿意出卖灵魂。
03hr从官场退下,高适刚巧赶上安史之乱。
与其他几位诗人在安史之乱中的潦倒失意不同,安史之乱却是他人生的重大转机。
因讨伐永王李璘有功,高适受到重用。
上阵迎敌,下马赋诗,古代士人所期许的文武双全,高适是当之无愧的。
他先后就任淮南节度使、彭州刺史、剑南节度使等重职,最后封渤海县侯,是盛唐诗人中官位最高的。
这些年,高适读的书里面可不仅仅是经史子集,还有兵法修列。
此后十多年,他在大大小小的平叛战争中屡立战功,展现出卓越的政治和军事才华,从一个诗人终成一代名将。
而边塞诗人的成就,也是这段时间取得的。他与岑参并称高岑,又与王昌龄、王之涣、岑参并称边塞四诗人。
04hr那首最著名的《别董大》,作于他未成名时,却已能见出他环视宇内、磊落不俗的心胸:十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诸如其他写赠友人,自抒情怀的诗,高适也写得很好,如圣代即今多雨露,暂时分手莫踌躇,又如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等,足见他胸中自有丘壑,绝非池中物。
与同样擅写边塞诗,却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曾亲临边塞的王昌龄不同,高适曾数度深入军中塞外。
和岑参一样,他是有军旅生活经验的诗人,亲历过战争的惨烈,目睹过千里黄云、朔风卷雪的塞外奇景。
也因如此,他们的诗,因为有实在的生活经验做创作基础,如高适的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岑参的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等句,读起来生动详实,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且读后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