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学生对教师尊敬的惟一源泉在于教师的德和才。爱因斯坦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相信大多数老师都想桃李满天下,也能对得起自己的三尺教台,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总有几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从而引起民愤。 12月10号,辽宁的赵女士在网上爆料,自己9岁的女儿妞妞(化名)在凌海市实验学校内遭到跆拳道老师刘某猥亵,并在报案后被公安机关告知,刘某未满16周岁无法追究责任。 这是什么神仙操作?竟然告知无法追责,那眼看着施暴者逍遥法外吗? 9岁女儿被拉进小黑屋猥亵 据赵女士说,孩子当天到家后,反复几次喊赵女士:她说妈妈你来我屋里一趟,有东西找不到了,但她也不说是什么,就一直叫我。 赵女士只是感觉女儿有些反常,但没想太多,以为同学之间闹矛盾,但孩子的一句话,惊吓到了赵女士,学校跆拳道老师总是亲她。 据孩子描述,当天放学以后,学校的跆拳道老师刘某拉着她的书包让自己亲他:我女儿说不亲,他就说今天不亲,下节课也得亲。 四个字:禽兽不如,任谁听到自己的女生如此境遇,都得火冒三丈,甚至杀人的心都有,自己的孩子视为掌上明珠,作为老师怎么会做如此下三滥的行为呢? 刘某还曾以跆拳道动作不标准为由,把孩子单独叫到了小黑屋,如果是为了孩子的动作更加标准,如果是真心为了孩子而教学,那为什么不在课堂上及时纠正?非要叫到没人的屋子呢? 典型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果然不出所料,到了屋里以后没有提任何关于动作的事,一个劲地就让我女儿亲他,孩子当时拒绝,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一个瘦小的女孩怎么可能是大男人的对手,更何况还是跆拳道教练 最恶心的是刘某还把舌头伸到孩子嘴里,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人面兽心的禽兽。 期间,刘某还有过拽妞妞的裤子的行为,并恐吓孩子不能跟老师、父母说,否则就会还要打她。 因为学校课后开了各种特长班,我们就选了跆拳道,本来是考虑到孩子是女生,学点跆拳道可以防身,但谁知道授课老师竟然是头野兽。 未满16岁无法追责? 第二天,赵女士就带着女儿去派出所报警,接到报警后,当天警方就将刘某带到分局录了口供,孩子陈述的事件经过和刘某供述基本一致,但是警方一句话又让赵女士感到心寒:刘某未满16周岁,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能以猥亵儿童罪对其进行处罚。 而学校校长表示,刘某为校外跆拳道辅导机构工作人员,非本校老师,当地教育部门也只是退还孩子跆拳道课的费用,辞退这名未成年老师,并对学校领导校长口头批评。 这样的处理结果任哪个父母都不会满意的,难道出现这种问题,只能眼睁睁看着刘某逍遥法外?如果不及时得到有效处理,万一以后刘某再对其他女孩做出如此不堪的事情呢? 对于件事我有几点疑问: 【1】学校责任 学校引进课后特长班,本身是好事,但引进各种课程的时候,对所在机构不进行彻底查验吗?有无教学资质?授课老师的品质和能力?以及后期服务等等。 要知道,一个兴趣机构进校园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难道学校引进课程是随机任选的吗?不做任何考察吗? 未成年人都可以进校园教课?别说不清楚,更别说不了解,这就是自欺欺人,不得不让人怀疑涉事的刘某是否背后有关系,才能成功进入校园授课。 这件事情毕竟是在学校出现的,虽然是特长班老师,但学校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一句话不是我们的老师草草了事。 【2】刑法规定 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的少年只对包括强奸在内的八种严重犯罪行为刑事责任,而猥亵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则是十六周岁以上。 所以虽然现在事实确凿,如果刘某真的未满16周岁,警方的确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只能根据治安处理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保护未成年人可以理解,但是不是更应该保护女童呢? 性侵女童的案例不在少数,有关部门应该完善女童保护机制,或者法律法规,这只是被曝光出来的部分案例,有很多人为了面子避之不谈,所以背后的性侵案例肯定更多。 【3】年龄小不应该是免死金牌 这样会纵容犯罪,现在的孩子十岁就有主见了,犯罪行为也比较提前,16岁应该为他做出的行为而负责任,如果得不到严惩,此后出现更多的被害女孩,又该怎么办呢? 甚至万一出现强奸、怀孕、自杀等情况后,我们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作为家长,要告诉孩子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决不能碰,遇到危险信号,必须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 告诉孩子要勇敢地向恶势力说不,在如果觉得有危险或者不舒服,尽快的离开求救。 你对这件事情有什么想说的呢?如果我们的孩子遭遇同等事情,作为家长,你会满意现在的处理结果吗? 我是上善李老师,专注青少年教育成长问题,谢谢您的评论、关注和转发(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速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