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挺你!河南小伙开挖掘机拖车收50块被骂,网友称是良心价
做人不地道趁火打劫你咋不去抢呢?
7月21日,河南郑州一位网友在某平台发文叫屈,我不就在雨中拖了几辆车、收了点钱吗?你们凭什么骂我?
当天,郑州暴雨,满街都是被水淹的车辆。一位车主找来一位开挖掘机的小伙帮忙,用挖掘机把他的车拖到没水的地方。小伙开着挖掘机到现场后,只用了几分钟时间就将车从洪水中拖到高处。
在场的司机看到了,纷纷找他拖车。当天郑州拖车出动一次收费200元,小伙考虑到拖车距离短,只收50元。拖了14辆,一共收了630元。
第15辆是一位女司机,事先跟她说好50元,拖出车后便不认帐,说他是趁火打劫,吵了起来,最终只给了30块。他一生气说不拖了,其他车主又说他不地道。
挖掘机小伙午饭没吃,冒雨拖15辆车,挣到660元,还得分帮忙的朋友一半。结果还被批做人不地道骂的人能不能摸摸良心?
当时我就应该把那辆车重新拖到水里去。挖掘机小伙发贴后仍忿忿不平。
22日,河南有关部门发布警示:严禁借暴雨灾害哄抬物价。
在灾难性事件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会被重点打击。但是,挖掘机小伙的行为很难说是哄抬物价。
挖掘机小伙讲述,他需要在暴雨中将车固定好,再拖出来。整个过程中,需要付出劳动,还提供了车辆,耗费了油料,这些都是需要成本的。50元应该和付出的劳动、设备等损害差距不大。
即便是做好事,根据法律规定,他也是有权要求被帮助的人支付必要的合理费用的。
《民法典》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据网友们的评论,当天拖车市场价是200元,甚至有网友说付了5000元拖车费,由此可见,有网友称小伙收50元确是良心价。
民法典是支持挖掘机小伙的。他和车主事先约定好50元将车从水中拖出,这种行为不属于无因管理,属于口头达成的服务协议。这种协议是具有约束力的,双方都应当遵守。而女司机在挖掘机小伙完成合同内容后,拒绝履行付款义务,非常不合适。
女司机说出中伤人的话,应该给挖掘机小伙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