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某大娘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就觉得特别好笑。目前公安机关针对个人的无犯罪证明申请不予出具。 目前在北京,个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是开不出无违法犯罪证明的。要么是根据法律要求需要你出具此证明,要么是你开办企业需要证明,要么你出国,或者您从事涉密工作需要此证明。 目前公安机关根本不接受个人的无犯罪证明申请。 我就纳闷了,某大娘这个申请怎么开出来的,以什么理由开出这个申请? 开具此证明的时候,首先要由居委会签字盖章,再到片警那儿开签字盖章,然后到派出所,派出所才能出具此证明。 不知道某大娘所在的驻马店是如何开具此证明的,国家机关已经明确规定针对个人的申请不予出具证明。 不知道某大娘是如何申请的呢?能不能亮一亮申请步骤呢? 大娘也是神人要开此证明,估计还是很容易的。但是就特别好奇,大娘一用什么理由到派出所申请的开具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