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开在法院旁的打印店,总结出一个经验,年底打官司的都是要账的,过完年打官司都是离婚的。这不一上午就打了两份起诉离婚的状子。 为啥要单说这两份,因为原告都是女方,两个女人同年同月生,都有两个孩子,一个结婚八年,一个结婚七年。 我眼拙,单看打扮看不出谁穷谁富,反正穿着搭配都挺好,都化了淡妆,可是一看状纸,不由得感叹:同人不同命呀。 第一位起诉离婚,诉称感情不和,要求离婚,要求分割财产。自己要求得到:郑州一套房产,一套商铺,县城一套房产,奔驰车一辆,存款分割150万元。孩子一个人个,抚养费各自承担。 第二位起诉离婚,诉称男人脾气不好,不务正业,感情破裂。没有财产可分割,只有八万元债务,自己愿意承担四万,孩子都归男方,自己不承担抚养费。 唉,你看看,同样的年龄,一样付出七八年的青春,有的百万身家,有的负债累累。所以说,不要怨丈母娘要求高,要是我有女儿,看看这样的现实,我也不愿她嫁给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