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争外人得利!重庆女士贱卖兰博基尼,老公买回要加价65万
8月9日,媒体报道了重庆一对夫妻闹离婚,围绕一辆兰博基尼妻子贱卖,老公赎回,代管公司只是在其中捣腾了一下,就尽赚65万元。
网友对女士评论十分精准:对老公又精又狠,对外人又傻又蠢,难怪老公要坚持离婚!
谢女士有一辆兰博基尼,是去年11月购买的,价值415万,一直在她的名下。今年2月,她和丈夫闹离婚,担心车子会被老公开走,为了保全自己的财产,谢女士找了一家公司代为保管。
谢女士稀里糊涂地与公司签了一份协议,当初讲好是代管协议,但事实上签的却是一份买卖协议。协议约定牟先生以310万的价格购买这辆车,先给谢女士支付110万定金,在谢女士协助过户后,再支付剩余部分。对方给谢女士支付了110万元将车开走,告诉谢女士车在他们那里,她老公是无论如何都开不走的。
可是签了协议之后没多久,车子就出了好几次违章,而且还是在湖南、福建等不同地方。
谢女士还发现她这辆车被挂到网上公开售卖,对方没有和她商量的情况下就把车公然售卖,谢女士不能接受,急忙找牟先生理论。
谢女士的丈夫听说这个事儿以后,向法院申请了保全,这辆车子无法过户,随即牟先生便以债权转让的方式将这部车子售卖。对方称如果谢女士想要开回车子的话,那需要支付175万才能把车子赎回来。
兰博基尼背后的较量可真是了得,防止车子不会被谢女士的老公开走,最好的手段就是过户到别人名下,一旦过户出去,谢女士的老公便没有任何权利开走这部车子,一旦开走就会涉嫌犯罪。
谢女士是成年人,自己与对方签的是保管还是买卖协议都分不清吗?并且还收下了对方支付的110万元?
至于牟先生的动机,商人嘛,一捣腾就有65万进账,他才不管你当初是真卖还是疏忽呢。
最终牟先生将车子以债权转让的方式卖了出去,也就是成了所谓的抵押车,这样再进行流转,最终能够找回来的可能性也只会变得更低。
夫妻相争外人得利。保管还是买卖,如果夫妻没有闹到离婚互相防患的地步,何至于有这额外的65万元损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