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海明威的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之前,只是读过他的几个短篇。中学时读了《老人与海》,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也许是他冰山理论下的写作导致那个时候的我不能领略其作品的内涵。大学时读了《白象似的群山》和《乞力马扎罗的雪》,读时也是困难重重,但重复读过几遍后总算领略到了冰山下面的深邃。不过,我总感觉这种阅读(作品)有一些问题,作者在这里面太过强大,他的硬汉气质太过生硬与冰冷,走向了一个极端,过滤掉了许多的美感。这种悠远与深邃实在是太难以领会,而且读得身心疲惫。 在《外国文学》课上,听老师讲解了他的生平,我才读起了《太阳照常升起》。单看书名,如果不了解这来源于《圣经》的那一段话,就会认为这应该是一部光明的作品。总会有太阳升起,人生还是美好的,还是值得过的。这就是我以前听闻《太阳照常升起》的书名时,生发的感想。 可是,真实情况却是来源于《圣经传道书》中的:传道者说,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人一切恶的劳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劳碌,有什么益处呢?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的旋转,而且返回行原道这实在是颠覆了我对书名的理解,现世终归都是虚无,所以要皈依上帝,获得来世的幸福。可是在海明威这里,取的只是前一层的意思,他们都是虚无的一分子,在大地上飘荡。 美国青年巴恩斯在一战中脊椎受伤,失去性能力,战后在巴黎任记者时与英国人阿施利夫人相爱,夫人一味追求享乐,而他只能借酒浇愁。两人和一帮男女朋友去西班牙潘普洛纳参加斗牛节,追求精神刺激。夫人拒绝了犹太青年科恩的苦苦追求,却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然而,在相处了一段日子以后,由于双方年龄实在悬殊,而阿施利夫人又不忍心毁掉纯洁青年的前程,这段恋情黯然告终。夫人最终回到了巴恩斯身边,尽管双方都清楚,彼此永远也不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 阅读本书的时候,还是很流畅的,可能因为这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早期冰山写作并没有成熟。此书虽然各种对话充溢其间,但是并没有神神叨叨地隐藏各种信息让你去寻找与玩味。我觉得,这至少在趣味性或者说是在可读性上,要超越前面提到的作品,或许艺术上有所不及。 这部小说的故事性并不是太强,甚至通篇就是通过咖啡、喝酒、跳舞、吃饭来串联起角色,而这些竟然成了他们生活中全部可以描绘的东西,他们沉溺在这些事项里面,丧失了激情,丧失了生命的活力,一切都是萎靡不振的醉鬼状态,说是浮生梦死也不为过。 在阅读时候,一种习惯性的倾向是在字句中寻找意义,尤其是在人物的对话中。可是这部小说也有点打破常规,它没有作者的在场,有的只是小说中人物琐屑的日常絮叨。 听我说,我亲爱的,把钱花在白兰地上,比拿来买别的什么古董都强。这是一位伯爵在喝酒时所说的话,这种腔调在他们那一代身上似乎并无不妥,因为他们都有着相同的历史境遇。小说中布蕾特有几次都说伯爵和他们是一类人,是在说明他们同属于上过战场后精神失落的人,也就是迷惘的一代笔下的迷惘的人。 在他们身上,行动已然失去了意义,终日地游走于巴黎各个角落的只是一幅光鲜的躯体,然而内里却都腐烂,透露着萎靡的气息。但正是这种萎靡却也催生了一些颓废的美,在这里没有说教,没有重担,人都漂浮在空中享乐,或者说是坠落,我们看着他们的踪迹,听着他们的言语,跟着他们一同飘荡。 小说运用第一人称叙述,显然也是为了拉近这种距离,毕竟这种类似于亲身体验般的堕落与旁观者的视角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小说里的主人公我在夜晚终归还是会暴露自己的情感,不能做到像在白天一样对所有事情漠不关心的样子,会为了爱而不得的女人布蕾特哭泣。在深夜看到伯爵送她归来后,会感慨自己为之哭泣的女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两个相爱的人却不能在一起,是因为战争使杰克失去了性能力,他被战争阉割了,不能给布蕾特需要的幸福,所以两个人在一起的画面总是那么无力,愤怒而又悲怆,甚至最初会让人以为是一种矫揉造作。 性能力的缺失是两人之间不可逾越的一道门。在杰克巴恩斯身上,一方面,斗牛的爱好使得他具有硬汉般的气质;另一方面,杰克因战争(看起来应当是最能凸显男人性质的争斗,本身却是极其残忍的)而丧失了作为男人的尊严。这两种矛盾挣扎在杰克身上,他只是把斗牛当作一个回光返照的自救,终归还是要在后一种的压迫下逐渐沦丧。 虽然最后的结局是杰克去接布蕾特,两人暂时在一起。但布蕾特的依偎与两人的相拥在小说中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就连布蕾特自己都不会相信这是她的结局,所以她才会发出我们如果在一起这个虚无的假设与空想。太阳终会照常升起,一日升起,一日又落下,他们俩在循环往复的虚无中才是结局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