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无才姐 后台有读者留言说想看我写林生斌,我一直没有回复,因为打心眼里不想凑这个热闹。 在这件事上,媒体的表演早就过了火,令人感到反胃了。 一个整整四年被捧上神坛的人,一夜之间黑料满天飞,而在这之前居然一点负面消息都没漏出来,只能用魔幻来形容。 就像约好了似的,突然无数人站出来声称我早就知道他会翻车,也不知道这些人之前都干嘛去了。 像保守国家机密似的保守着林生斌的秘密,眼睁睁看着广大网友被他消费同情,这到底是种怎样的精神?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 最要命的是,那些所谓的爆料都未经证实。 对未经证实的东西我也不知道能写个啥,难道写个剧本吗? 但是这些天想了想,觉得还是得写点什么,跟读者做个交代。 不过我的观点和事情的真相无关,想看八卦爆料的朋友估计要失望了。 在目前全网黑、对林生斌有罪推论的环境下,我想试着做一次无罪推论,给大家提供一个新的思维角度: 假如林生斌是被冤枉的呢?一切能不能说得通? 网友关心的第一个问题,也是最狗血的一个问题: 林生斌有没有指使莫焕晶纵火? 对不起我说得太直白了,可是各种神神秘秘的爆料,不就是想把节奏往这个方向带吗? 第一个爆料是有网友扒出莫焕晶证词中说和林生斌有暧昧关系。 我查遍了当年的新闻报道,没有一处提到莫焕晶和林生斌还有这关系,而最近爆料的文章也没有一篇说清楚所谓的莫焕晶证词到底在哪里。 这位神秘网友,出来走两步好吗? 如此重要的线索当年竟然都被忽略了,没人彻查林生斌,这是在侮辱警方吗? 第二个爆料是莫焕晶是林生斌现任的舅妈。 我不知道爆料的人想说明什么,舅妈为了外甥女的幸福壮烈牺牲自己?中国好舅妈? 就算真是舅妈吧,如果当时林生斌和现任已经交往,警方不会查不出这条线索,如果当时林生斌和现任还没有交往,那和本案又有什么关系? 2018年2月9日,莫焕晶被法警带到法庭接受宣判 第三个爆料是莫焕晶的儿子在国外留学,资金来历不明。 莫焕晶的儿子是不是在留学没人证实,不过我更好奇资金来历不明是怎么定义的。 是不是你不知道的就叫来历不明? 有证据直接甩出来证明是林生斌资助的,锤得死死的不好吗? 当然不好,因为锤不了啊! 众所周知,林生斌曾经在法庭一度情绪失控,用保温杯砸了莫焕晶。 如果是同谋,作出这种明显刺激对方的举动难道不怕对方翻脸供出自己? 莫焕晶的儿子和案子八竿子打不着,不知道有什么资助的必要,如果是林和莫生前有协议,能在莫死后还冒着自己身份暴露的危险坚持履约,是不是太讲诚信了? 然后这儿子居然还就接受了沾了自己母亲血的资助?他到底是有多想出国留学啊!国内已经卷成这样了么? 不难看出,这些爆料都是来历不明,语焉不详,最后神叨叨留下一句细思极恐,让广大网友发挥想象。 而大多数网友都直接极恐了,忘了细思这回事。 微博网友的讨论 一个男人如果想要杀死自己的老婆,有必要让人烧了自己的豪宅吗?豪宅做错了什么? 一个保姆如果想要杀死自己的雇主,有必要用放火这么麻烦的办法吗?还要殃及孩子? 要在这场火灾中确保除掉女主人,莫焕晶需要事先知道房屋的设计缺陷和物业消防的漏洞,知道高压水龙头是没用的,救援一定会迟到的,还要了解火势的发展速度,保证自己活得了而对方活不了那她为什么不干脆一点,给女主人下点安眠药? 可是莫焕晶选择了在平时朱小贞起床的时间放火。 其实罪犯的作案动机和作案手法,在当年的判决书中均有详细说明。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案的情况通报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莫焕晶并没有想要置朱小贞于死地,她只是想邀功换取更多钱财。 这个动机虽然十分奇葩,但和她的作案细节却是对得上的。 最近还有人搬出了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当年的退庭声明,脑补出正义律师独自向真凶宣战的大戏。 党琳山退庭声明 可我翻遍了当年党琳山的采访记录,没有看出一处指向林生斌的质疑,反倒是多次表现出对林生斌的同情。 当年令党琳山感到不满的点主要有: 1,申请对莫焕晶进行司法精神鉴定被拒绝; 2,申请法院继续调取证据被拒绝; 3,申请38个证人出庭被拒绝; 4,有84名消防员参与灭火,只有两名被采集取证; 5,因管辖权问题没有和法院达成一致。 党琳山接受媒体采访 这个案子最大的社会意义是要在庭审的过程中挖掘出真相,发现案子背后物业的问题、消防的问题,还有医疗救援的问题、每个人消防救援意识的问题只有把这些问题挖掘出来,在以后的社会管理中改进,促进社会进步,这才是这个案子的社会意义。 这是党琳山的原话。 他的目标是林生斌吗?显然不是。 他质疑的是物业消防这些公权力。 如果物业没有问题,消防救援及时,四人全部救出,那么这就不会是一桩人命大案,换句话说只要证明了物业消防负有主要责任,莫焕晶就罪不至死。 站在辩护律师的角度,用这个点去打官司是非常合理的。 可是当时民意汹涌一片喊杀,莫焕晶能不死吗?有谁在乎过她也有法律赋予的辩护权? 当年那些不让莫焕晶开口、连党琳山一起痛骂的人,和如今只恨莫焕晶不能开口、把党琳山视作孤胆英雄的人,搞不好就是同一批人。 我的律师朋友常常抱怨司法环境常常被民意裹挟,民众自认为在追求正义,实际上却是在妨碍司法公正,这也是为何党琳山退庭虽然违规,却也获得了一定同情的原因。 在我看来,党琳山把火力对准物业消防这样的公权力是很有意义的,莫焕晶也好林生斌也好,在公权力面前都是真正的弱势。 如果这个案件的所谓反转能够引起整个社会的反思,推动社会的进步,帮助普通百姓在公权力面前多争取一份公平,是最令人欣慰的结果。 2018年2月9日,林生斌在一审宣判后走出法院 网友关心的第二个问题: 林生斌获得的1。n亿元赔偿款一分钱也没有分给岳父母? 1。2亿?1。3亿?1。4亿?什么说法都有,知情人也太不专业了,连个数字都搞不利索。 用最基本的常识想想,朱小贞有父有母,他们都可以起诉赔偿,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林生斌有什么本事独吞赔偿款? 果然,谣言前脚传出,赔偿案的代理律师后脚就出来辟谣了。 林生斌代理律师:三方和解,均已获得赔偿款 但是双方对于朱小贞遗产的分割问题看来确有纠纷,朱大哥发微博的主要目的应该就在于此。 朱小贞哥哥发文谈林生斌再婚生女 女婿为什么不肯把钱乖乖分给岳父母?其中可能会有复杂的原因,不是简单一句凉薄就可以归结。 在许许多多的家庭争产案中,人们争的未必都是钱,也有人是为了争一口气。 别忘了,当年朱小贞要和林生斌在一起,是受到了朱家的强烈反对的。 说到底这是他们的家务事,我们这些不清楚内情的外人不适合对任何一方进行道德绑架。 这事道德管不了,但法律妥妥管得了。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 也就是说朱小贞的遗产部分由林生斌、朱父及朱母三人共同继承,原则上朱父和朱母各分三分之一。 但是第十三条又有补充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于遗产分割问题,我们相信司法公正就好,朱父朱母的情况应该会被考虑到。 从朱大哥发微博的时机和水平来看,我是完全放心的,朱家二老虽然年迈,有这么个儿子不至于吃什么大亏。 毕竟,林生斌不是什么手眼通天的权贵,朱家也没有那么软弱可欺,朱大哥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的时候,林生斌还是个洗头tony,不是吗? 关于朱小贞和林生斌假离婚买房的传闻同样未经证实,只能说不排除这个可能性。 但是这条传闻和林生斌婚内出轨又想独吞家产的传闻似乎又是矛盾的。 这年头只有真爱才敢假离婚,也只有真爱才会又复婚,不是吗? 林生斌所住的蓝色钱江,图源:钱江晚报 如果真的出现了最糟糕的情况,林生斌果真因此而获得了更多利益而不愿分给朱家,我们只能为朱小贞感到可惜了,无论如何,这也是她当初作为一个成年人的决定。 法律上从来就没有假离婚,只有真离婚,所以,在钻政策空子之前真的需要想好后果。 敬畏法律,也信任法律,这是我们很多人都需要上的一课。 网友关心的第三个问题: 林生斌捐的那口井到底有什么猫腻? 讲真,看到某大号一本正经地发出那篇阴间文章的时候,我被结结实实下了一跳。 不是这井有多可怕,而是这种文章居然也能发出来? 既然团队都已经找到了那口井,去实地进行了调查,难道就不能多走几步去旁边的极乐寺采访几个知情人,问个究竟? 不,他们偏不,他们在网上找了一堆网友的分析来解释这个事。 这样也行??? 林生斌给杭州兜率极乐禅寺捐赠的井 然后我就看不懂了,为什么井不能做成八角的?明明淘宝一搜一大堆啊! 淘宝上售卖的家用石雕井口 为什么潼字少了个三点水就是想害人?网友从来没写过错别字? 为什么181会被解释成亘?汉字和阿拉伯数字还兴起混搭来了? 如果一个传说中做了亏心事无比心虚的人,又做了件亏心事,为什么要到处宣扬大家快来看啊我在这里造了口井?微博还连发几篇?根本就违背心理学常识。 小编不管,他只管论证这口井有问题。 先是花了大量篇幅说当地雨水多又有水库,不可能缺水,可是,不缺水和能够方便地取到足够的饮用水是同一个概念吗?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现在机井非常普遍,若要去山上打井多半都是机井,百米机井不是多么稀奇的事,小编显然也是知道的。 可是他在神神叨叨地说了一大堆井边环境不利于取水、附近没有取水工具、181米深度正常人根本取不了水、井盖打不开等等疑点后,只用一句话轻描淡写地带过,哦,也可能是机井,但我们看不到里面的设备。 看不到拜托去隔壁极乐寺看看好伐? 不好,因为看一下这文章就没有爆点了啊! 果然,后来寺庙方出来辟谣了,井内设备曝光。 寺庙方回应林生斌捐井;来源:新京报 这座因为经费问题十三年都没有完工的寺庙,长期以来都面临取水难的问题,这从寺内一排排接水桶就能看出。 来源:杭州兜率极乐禅寺修缮官微 (现该微博已注销) 所以没有什么镇魂井,就是一口机井,没有什么阴谋,就是一件善事。 当然了,也有网友捂着耳朵说我不听我不听,寺庙收了钱帮林生斌洗白 也行吧,林生斌就是个神人,左手公检法右手极乐寺,全被他收买了,世界沦陷在一名洗发小哥手里,满意了吗? 在这一出闹剧中,真正让我感到悲哀的其实不是网友,毕竟多数网友只是吃瓜,不会去仔细求证信息来源。 可是媒体是成天和信息打交道的,检验信源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这种调查只做一半、故意装神弄鬼、纵容谣言散布的媒体,应该要对如今恶劣的网络环境负主要责任。 听央媒一句劝,远离它们保智商吧! 来源:中青评论 原文标题:《林生斌陷入争议漩涡,我们该怎么看?》 网友关心的第四个问题: 林生斌有没有靠消费民众的同情来赚取利益?他对妻儿是不是虚情假意? 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涉及这世上最复杂的东西人性。 我十几岁的时候特别喜欢梁实秋,读过他的《槐园梦忆》,被其中那篇悼念故妻程季淑女士的散文感动得一塌糊涂,认定那就是心目中的神仙爱情。 后来才知道,程季淑过世仅一年,梁实秋就恋上了比自己小28岁的影星韩菁清,光速结了婚。 至今都记得那种五雷轰顶的感觉,不仅梁实秋的人设崩塌了,连我的三观也跟着崩塌了: 难道这些情真意切的文字都是假的吗?我被欺骗了吗? 我相信,很多人读到苏东坡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的时候,多少也会有同样的感觉: 一边深情追忆亡妻,一边莺莺燕燕从不消停,苏东坡你是个影帝吗? 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我渐渐释怀了。 一个人要努力从伤痛中走出来,让生活继续,拥抱新事物是一条捷径。 这种理解,在我读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时到达了顶峰。 在书中,男主人公阿里萨对女主人公达萨的痴情至死不渝地延续了半个多世纪,为她癫狂,为她绝望,为她痛不欲生,为她厌世消沉 他让自己活下去的方式是不停地猎艳,五十年里竟然写满二十五个本子,里面有六百二十二条较长恋情的记录,这还不包括无数次的短暂艳遇。 如此荒唐,却又如此真实。 在感情上,他从未停止过对达萨的爱,可是这份爱一片荒凉,没有办法让他生存下去,他要活。 当然,这是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现实生活中很难遇到,但类似的心理状态是常见的,因为每个人都有求生的欲望。 为什么很多年轻人在失恋后会迫不及待地进入下一场恋情,甚至经历短暂的情感放纵期?为什么很多感情甚笃的中老年人在丧偶后转身就再恋再婚,根本就听不进任何人的劝阻? 因为他们在痛苦中挣扎,要抓住那根救命稻草啊! 如果心中多一份悲悯,就不会对他们在道德上有所苛责。 《霍乱时期的爱情》剧照 有位好友在母亲去世后,眼看着父亲转身就有了别的女人,心里五味杂陈,但仍然给了他们支持和祝福,因为她希望父亲能够走出来。 得知此事后,我妈的看法更为通透,她说: 对有些人来说,再婚不是生理需要,而是生命需要。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好不好,要看这个女人生前如何待她,而不是死后。 人都去世了,难不难过对她已经没有意义了,活着的人却要继续活下去。 所以,在得知林生斌的女儿出生时,我几乎没有感觉到一点惊讶。 四年了,很快吗?那几年算不快?谁都没有经历过他的悲剧,谁有资格来确定这个标准呢? 至于他表现出的伤心难过是真是假,那只有他本人才知道了。 我见过无数种表达伤心的方式,有人痛哭流涕,有人一言不发,有人不停地发朋友圈,有人消失在朋友圈,有人白天嘻嘻哈哈晚上哭成狗,有人只是沉迷工作无法自拔 在我外公外婆相继去世的日子里,我妈刚处理完后事就去打麻将,所以她是不伤心吗? 没有哪一种伤心是标准的,不能因为别人的伤心和你不一样,就说那是假的吧? 那么林生斌有没有消费别人的同情来敛财呢? 首先,我觉得他是个标准的商人,具备很多人都不具备的商业思维。 所谓商业思维就是在商言商,追求利益最大化。 商人之所以在古希腊、古中国备受歧视,处于社会垫底阶层,就是因为商业思维和人文精神常常是冲突的。 重利轻义几乎是商人的本能,因为他们总是习惯性把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 可是如果没有商业思维,动不动就讲义气讲感情,却又是做不好生意的,这是非常矛盾的地方。 如果网友既希望他是圣人,道德毫无瑕疵,又希望他同时能挣大钱过上好日子,是根本不现实的。 古今中外也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一位会做生意的圣人。 衡量一个商人好不好的标准,是看他有没有违反法律,是不是热心慈善。 如果真想知道林生斌人品如何,查税和查基金会要比纠结他有没有欺骗网友靠谱得多。 其次,对男人来说,搞钱搞事业是除了寻找新欢之外,重新振作起来的另一条捷径。 林生斌原本就是个生意人,在惨案发生后迅速重操旧业,启用团队、赚取流量、变现流量等一系列操作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是网友对他的期望太高了,才会失望这么大。 也许因为我是经济专业出身,对这些操作本身早就见怪不怪。 他本人有没有故意表演悲惨博取同情的成分? 很可能是有的,但更大的可能是和真情实感混合在一起,连他自己都分不清了。 就像有钱人秀恩爱博版面能省很多广告费,那恩爱是真是假当事人说得清吗? 金钱充满诱惑,人性如此复杂,我们却想要有个高尚、深情、纯洁、义气、特别会挣钱却又视金钱为粪土的林生斌,我们是生活在童话里吗? 显而易见,我花费了大量笔墨来为林生斌做无罪推论,就是以相信他无罪为前提,做了最有利于他的推论。 这和以相信他有罪为前提作出的推论有着天壤之别。 林生斌有没有可能真的罪大恶极呢?理论上是有的。 那他有没有可能完全被冤枉呢?理论上也是有的。 为什么现代法治国家司法体系最基本的原则是疑罪从无而不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呢? 因为在普世价值中,冤枉一个好人要比放过一个坏人后果更为严重。 而林生斌,是一个经历了一场惨绝人寰的火灾,失去了四位至亲的人啊! 如果他被冤枉了,我无法想象,这是多么残忍又恐怖的事情! 我们不过是按按键盘,八卦吃瓜,抒发一下自己过剩的正义感,而对他而言,却有可能是人生的又一次毁灭。 案发现场林生斌坐在墙下仰天大哭 我们追求的正义到底是什么?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是正义吗? 我们在对他人进行道德评价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考虑疑罪从无? 更何况,我们到底有什么资格去对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进行道德评价? 要知道,道德从来就不是去约束他人的,而是用来约束自己的。 他人自会有法律去约束,难道我们比警方更能干吗? 我知道会有很多网友仍然气愤难平,觉得被林生斌这个骗子骗取了同情,说个小故事吧。 在我女儿八岁的时候,有一次给了超市门口的乞丐一些零钱。 我开玩笑地说,那乞丐不一定比我们穷哦,有一些乞丐是装的,就是为了骗取同情,不劳而获。 女儿愣住了,想了半天问我,那下次我见到乞丐还要给钱吗?我可不想被骗子骗。 我说,你可以仔细观察,看看他是不是装的。 女儿急了,说,我要是看不出来他是不是骗子呢? 我笑了,说,如果你觉得他可怜,那就给吧,被骗不是你的错,骗你是他的错。 如果他信仰的是钱,而你信仰的是善良,那么没有必要因为他的信仰而改变你自己的信仰。 最重要的是,也许他是真的需要帮助,而你及时帮助了他。 在一个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没有冷漠地走开,说明你是一个好人。 做个聪明人很重要,但做个好人更重要。 话题TOPIC 林生斌该被全网骂吗?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