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孩子是对社会正价值的一种减损郭振案有感
事情都分正反面,有的人看到正面觉得可以掩盖反面,岂不知有些反面带来的是整个社会正价值的减损。张酥梨
买家的存在才让孩子拐卖成了一门生意,有买的,有卖的,卖的都是死罪,买的把孩子虐待罪也不轻,只有这些善待孩子的所谓养父母无罪,甚至还能得到某些媒体的赞誉,说总比去一个没有温暖没有爱的家庭好。这么无耻的话也能说出来,郭新振不回生父母家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如果买家和卖家同罪,那很简单,养父母肯定进去了,进去了就是社会正能量的增益。
换个场景,曾经的替考市场也是买卖两旺,为啥,因为替考者一般被发现就是离开考场,然后对买抢手的进行禁考等处罚,大家会发现,替考越来越多,因为只要不对替考者进行处理,那么这个市场永远是社会正价值的减损,甚至有这样的言论,就是某些小地方会认为,替考越多,对本地学生考大学都有好处。国家发现不行,规定替考者直接入刑,你看看现在还能看到替考的新闻不,以前每年高考很多大学的辅导员都需要随时跟踪高考高分的,现在呢?谁还会因为替别人考试赚点银子然后被抓进去,大家发现,替考基本退出了历史舞台。
所以只要不对买孩子的进行处理,拐卖儿童永远是一个市场,必须从源头处理,对买方进行严惩,自然能够提高社会正价值的增益。建议国家立法者郑重规定无论情节,无论抚养过程好坏,只要买孩子都和拐卖孩子的同罪,甚至死罪,这个市场自然就没有了,如果真想找个孩子,可以找孤儿啊,可以过继啊。
让世上没有拐卖儿童,没有购买儿童,才能让社会更和谐稳定。
希望再不用这样找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