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国社会新闻】1报复社会到底是在报复谁?
6月5日,发生在安庆的一桩惨案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在迎江区人民路商业步行街,一名男子一路快跑见人就砍,造成了6人死亡14人受伤。
公安机关迅速出警,现场抓获并制服了嫌疑人。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吴某(男,25岁)系安庆市怀宁县人,无业,因家庭不顺悲观厌世而泄愤行凶。
近年来,因个人原因而报复社会的犯罪越来越多。仅最近一个月,就有多起恶性事件见诸报端:
5月22日,在大连市,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投资失败产生报复社会心理,驾车冲向人群,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
5月25日,在南阳市某小学北侧区间道,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生活失意离家独居,为报复社会持棍殴打学生,造成12名学生、2名路人受伤。
5月29日,在南京市,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开着租来的车碾压其前妻,并撞到、捅伤多名路人,造成至少8人受伤。
这些事件的背后,都有着巨大的仇恨。
这种仇恨的对象,往往不是特定的人,而是整个社会,而是一切人、任何人。即使在一些情况下有具体的被仇恨者,但当这种仇恨蔓延开来之后,只要是进入其视线的人,大都能引起行凶者的不满,成为他们泄愤的对象。
这里有一个奇怪的问题:对于行凶者而言,他们行凶的对象并不是自己的仇人,而社会这个词又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一个抽象的概念也不可能是具体的施害者。那么为什么一个具体的人给他们造成伤害,他们会去恨一个抽象的概念(或者说整个群体),进而去伤害那些无辜的人呢?
从社会学和心理学的角度上说,报复社会是一种弱者复仇的行为:当弱者受到极为强大的欺压,两方力量过于悬殊无力,使得被害者无法反抗、无法寻求公平的时候,报复心态就会扭曲,转而去寻找那些比自己更弱的人下手。
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完全被仇恨和愤怒控制的时候,其所仇恨的不再只是某个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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