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家看到奇葩说,有一个辩题叫做妈妈疯狂应援男明星,每天不着家,要不要阻止? 正方的观点是一定要阻止,因为除了你没有人管得了你妈?当老人陷入这种疯狂的时候,就已经不是正常的正常的场景了,那么作为儿女作为亲人就有义务有必要防止他们陷入到这种疯狂当中,疯狂应援其实是儿女对其关爱少的表现。 反方的观点就认为老人好不容易才拥有一个自己喜欢做的事情,那么作为儿女的应该支持,不应该反对,同时可以趁机让老妈少管家里的事情。那么身为老公的爸爸和身为儿子的自己,都可以更加自由了。 我的观点是支持反方的,也就是不应该阻止妈妈的疯狂应援。理由也和反方的观点差不多,老人能在年龄大了之后依然拥有一个自己喜欢的事情是多么可贵的事情呀,为什么要阻止呢? 什么是兴趣呢?拥有兴趣的人身上是有光的,生命是有意义的。 我有一个长辈,今年已经快70岁了,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和一群老头老太太跳广场舞,而且她是领舞的那一个,她的跳广场舞行为应该说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每天必须要去跳,而且如果是跳广场舞和家务干涉的话,那么肯定就会放弃家务选择广场舞。 这种行为也惹得家里人怨声载道,老头经常抱怨说为了跳广场舞连家都不要了,而我们看到的却是老太太步履矫健,笑容满面的。后面一起出去旅游的时候,年轻人都跟不上这个70岁的老太太。 当你有兴趣的时候你就是自己,管这个自己是疯狂的,自己还是社会意义上贤良淑德。 而如果你没有兴趣的话,那么你在社会上的存在,就是他就是妈妈,就是别人给你定义的各种标签和角色,在外人来看也许是成功的,而从自己内心的角度出发,也许会留有疑问,什么才是真实的自己? 刘擎教授有个观点非常打动人,他说这个话题本身的描述和评价是以第三人称来描述的,因为这里面说到妈妈疯狂了,然后我们要不要阻止这里面的视角和主语,都是妈妈之外的第三人称,而其实真正需要考虑的是第一视角也就是妈妈自己本身她应该怎么来看待这件事情,这里有一个尊重的话题。 这里的尊重是把妈妈当成一个真实存在的个体来看待,而不是家庭的一份子来看待。 从长辈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来,兴趣是多么宝贵的一件事情,那么对于孩子来说,对于人生刚刚开始的人来说,那么拥有自己的兴趣更是值得追求和探索的事情。 如果一个孩子整天在家打游戏,那么它就是没有明显的兴趣特征表现,如果一个孩子整天觉得工作是学习和生活特别无聊,那么它也没有激发出属于他自己的兴趣点。 如果从孩子时代,不断地确认,自己的兴趣倾向,逐渐找到自己的感兴趣的事情加以修炼的话,那么他在日后对于我们成长的帮助和成功的助力会非常有意义。 成长方面可以给我们带来价值感,而从成功的角度是可以选择我们切入职业赛道的工作方式,比如同样是销售工作,有人可以凭借销售技巧取胜,有人可以凭借人际关系取胜。当然前提是你知道你的兴趣倾向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