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6日14时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许国利犯故意杀人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为夫妻关系。因为家庭生活在感情和经济方面的矛盾,许国利对赖十分怨恨,并相继购买安眠药和切割机,预谋杀害他的妻子。 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家中睡觉前一直喝的牛奶里放了安眠药,喝完后在卧室床上睡着,用胶带纸封口,用枕头捂住口鼻而死。之后,许国利将一具尸体搬到浴室肢解后散去遗弃。被告人许国利作案后,编造虚假信息,谎称失踪,逃避侦查。同年7月22日,公安机关对小区化粪池进行排查,发现一些人体组织,次日将许国利抓获。许国利蓄意预谋杀人,毁尸灭迹,编造虚假信息,掩盖罪行。 他的主观恶意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严惩。因刑事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