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各位员工: 欢迎您加海豚博士培训学校,成为我们中的一员! 海豚博士是民办非学历专业校外辅导机构。 我校倡导让员工满意,让客户满意的管理理念,坚持以培养学员英 语的实际运用能力为办学宗旨。 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教育培训是个朝阳产业,海豚博士则是这一产业中最耀眼的明星,我们必将以人性化的管理,准确的市场定位,强势的品牌战略,成为全国校外辅导教育领域中骄人的一分子。 这里是您展示才华的平台, 是您实现自我的世界, 愿您和海豚博士共同成长, 海豚博士与您共创辉煌! 第一章企业理念 第一条:企业理念: 1。1就职誓词:我是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代表海豚博士,我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以培养学员英语学习能力为天职,我绝不有辱使命,我充满爱心,我有强烈责任感,我一定要更加努力,我一定会走向成功; 1。2企业理念: 1。3品牌定位: 1。4办学宗旨: 1。5发展战略: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二条:工作时间 2。1周二至周日上班,周一全天休息(具体作息时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每周工作时间最多不超过45个小时,如若超出视为加班。) 2。2员工应于工作时间前换好工作装,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工作状态; 2。3如学校需要安排加班,所有员工应积极配合; 2。4工作时间如若变动,依照学校通知规定执行。 2。5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手机必须保证在早上8:00到晚上21:00处于开机状态,若发现关机,每次罚款100元。 第三条:员工仪表 3。1员工在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区域内,必须穿着学校统一服装、佩戴员工卡;新员工未能及时制作工服的或因清洗无法着工装的,应着颜色相近服装。如学校尚未提供统一服装,应以整洁、大方、符合职业需要、适于学校工作为着装标准。 3。2女性员工齐肩以上长发者,需将头发盘起或扎起,以看上去整洁、精干为宜; 3。3员工必须在日常工作开始(例如早上上班时间8:00)之前,佩带整齐; 3。4员工须在下班后换工装,不得提前离开工作岗位; 3。5不允许着奇装异服,或在工作期间、区域内不允许穿超短裤、超短裙、吊带背心、吊带裙等不适合本工作环境的服装。不允许在工作期间内穿拖鞋、无带凉鞋类。 3。6不允许蓄留奇异发型;男性员工不允许蓄胡须; 3。7女性员工施淡妆,不许浓妆艳抹;留长指甲不得超过0。3厘米;不允许涂深色或过于艳丽的指甲油; 3。8不允许佩带过多或奇异的首饰,男性员工可佩带一枚戒指,女性员工可佩带一枚戒指(不得超过两枚)、一副耳饰(长度和宽度不得超过2厘米)、一条项链; 3。11工作时间内要保持饱满的精神、自然的表情,要面带微笑,不把个人不良情绪带到工作中。 第四条:办公区要求 4。1员工负责各自办公区域内的清洁与卫生; 4。2员工负责所使用的办公设备的性能完好以及清洁卫生; 4。3员工可在中午、晚课前在指定区域用餐,不得在工作时间用餐、吃零食,不得将有异味的物品带入学校; 4。4午餐时间可外出就餐; 4。5员工的衣物应存放在更衣柜内,不得搭、放于办公区域,禁止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桌或更衣柜内; 4。6下班或离开办公区域后,办公桌面只能摆放电脑显示器、电话、水杯以及花卉;办公期间可摆放临时的办公用品及文件,下班后要将办公用品及文件放入办公桌或办公柜内,必须摆放在桌面上的文件要摆放整齐; 4。7存放重要物品及文件的办公桌柜应锁好。 4。8下班后要将椅子推至办公桌下,关闭所使用的办公设备; 4。9负责锁门的人员应做最终巡视,保证所有办公设备关闭(包括校长室电脑)、窗户关严、空调关闭、水、电闸关闭,电话做好呼叫转移,锁好大门。 第五条:来客接待及电话接听 5。1所有员工都有接待来访客人的义务。在接待来访客户必须礼貌、热情、自然、亲切。流程是:问好让到接待区倒水落座介绍课程留下联系方式。 5。2接听外线电话,应用标准用语你好,海豚博士; 5。3员工在校工作时间内尽量多使用普通话,员工之间必须用普通话问好,员工向学员必须用普通话问好; 5。4不同办公区之间尽量使用内线电话沟通,避免大声呼叫、喧哗; 5。5拨打、接听内线电话应主动报出名字并问好; 第六条:其它管理责任 6。1实行值日制度,员工按规定承担相应的卫生、校内安全等管理工作: 6。2值日当天,员工负责校内卫生(包括卫生间)在内的清扫和维护工作,要求地面、墙面、桌面台面干净无灰尘、纸篓无垃圾、卫生间无异味; 6。3值日员工还负责在一天工作结束后关闭电闸、水闸、将电话转移到校长的手机上。 第三章薪酬福利 第七条:工资 7。1执行岗位工资制:根据岗位及职级的不同制定工资标准,即按不同的岗位执行不同的工资标准; 7。2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补助(工资补贴、提成、奖金)。 7。3保底工资制: 7。4工资以自然月为计算单位,工资结算日为次月的15号。如遇周一自动顺延。 第八条:保险福利 8。1公司为年满半年以上,且续签两年以上合同的正式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员工应及时提供资料以便办理。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公司将不予以补缴。 8。2其它福利,学校将逐渐加强完善。 第九条:假期规定 9。1所有员工均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新调整的清明、端午、中秋法定假日及元旦原则上串至五一、十一、和春节一并休息;法定假日核发基本工资。 9。2病假:病假时间两天(含两天)以上,需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假期间工资按日工资的50发放(试用期员工不享受病假工资),未能出示医院诊断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病假时间最长为7天(含),超过7天停发工资。 9。3事假:事假均属无薪假。 9。4婚假: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在首次合法结婚时享受3天带薪婚假,若达到晚婚年龄再奖励4天;婚假需一次性休完;申请婚假,需附结婚证复印件;试用期员工不享受此待遇。 9。5丧假: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亡故可享受连续三天的带薪假期;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受1天的带薪假期;申请丧假的员工需在事后提供亲属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否则按事假处理;试用期员工不享受此待遇。 9。6产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申请产假时,需附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提前申请者证明可后补;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的70核发工资; 9。7旷工:请假未获批准、无故脱岗、自行调整班次、找同事代课而导致空岗,均按旷工处理;凡月旷工1天者扣2倍日薪,月连续旷工3天按除名处理; 9。8年假: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工作一年以上四年以下的每年年假5个工作日,工作满四年的每年年假10个工作日;年假根据入职日期,在工作满年后的一年中申请休假;年假可分开申请,当年休完,未休完作废,来年不能累计; 9。9外籍人员同样享有以上假期或遵守双方签定的协议,病假、事假按日扣工资,婚假、丧假、年假为有薪假期,不扣工资; 9。10所有假期需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条:加班及串休 10。1学校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 10。2因岗位职能范围之内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而超出正常工作时间者,不视为加班; 10。3加班时间原则上予以安排调休或抵消当月请假时间。如若当月未有请假并不能安排调休,则可在两个月内调休; 10。4所有串休必须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并需经校长安排或批准。 第四章人事规定 第十一条:招聘及试用 11。1学校各部门需扩编时,应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校长签字后发给行政后方可实施招聘。 11。2新员工入职需提交以下资料: A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B学历证复印件(留存) C一寸照片两张(留存) D原公司离职证明原件(留存) 11。3试用期标准为3个月,表现优良者可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少于2个月; 11。4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所在部门应在试用期满3个工作日将考核评估表报至行政人事专员,办理延期、终止试工、解除合同等相关手续; 11。5试用期内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 11。6试用期内如请假5天以上(不含休息日),您的试用期将顺延,同时公司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试用期或终止试用; 11。7试用期满,通过考核您的上级主管认为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满前7个工作日填写《转正审批表》及《薪资变更单》报行政人事专员; 11。8行政人事专员将申请转校长审批签字; 11。9合同的签订需在员工入职一周内完成; 第十二条:离职 12。1个人主观因素而提出离职者,视为辞职; 12。2合同期内辞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试用期内员工至少提前三天提出辞职申请; 12。3合同期内辞职者须按培训协议相关条款向校方缴纳相应培训费用; 12。4辞职员工根据公司规定归还公司财物、资料及文件。在工作期间所遗失的公司任何财物将作价酌情赔偿; 12。5员工辞职或辞退员工需经由校长批准后生效; 12。5离职人员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不及时办理交接手续者,不予结算最终月工资。 第十三条:考勤 13。1学校实行上、下班考勤签到的方法记录考勤; 13。2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当月工资10元;迟到20分钟以内,每次扣当月工资20元;以此类推。 13。3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培训 14。1员工上岗前将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周的专业培训。 14。2学校将针对各部门的不同岗位特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员工应以积极的态度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自觉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14。3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培训,需签订培训协议,并确认服务年限和离职赔偿。 第十五条:保密规定 15。1员工在学校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学校享有; 15。2员工在学校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禁止拷贝、复印学校的任何文件。 15。3除履行职务需要外,员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出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学校其他职员)知悉属于学校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学校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职责之外使用这些信息; 15。4员工因职务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学校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学校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15。5员工应于离职时,或者于学校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学校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学校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15。6以上所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教案、教具、教学卡片、客户名单、营销计划、印刷品、市场渠道、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15。7员工如违反以上任一条款,学校均有权不需提前通知,立即解除与员工的聘用关系。 第五章奖惩条例 第十六条:奖惩原则 16。1正面激励为主的原则; 16。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十七条:奖惩种类 17。1奖惩分为表扬、奖励和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聘; 17。2表扬:公开表扬,荣誉体现; 17。3奖励:设不等额奖金或奖品,予以公示。 17。4口头警告:视违规轻重或损失大小,给予不定额小额处罚; 17。6书面警告:由学校出具《书面警告通知书》,予以公示,视损失或过失大小,另行经济处罚; 17。7解聘: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结算薪资,予以公示。 第十八条:表扬 18。1自觉遵守、维护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持之以恒,有较好表现者; 18。2在公司组织一般性评比、检查活动中表现较好,堪成表率者; 18。3尽心尽责,工作认真,受客户表彰者; 18。4工作效率或能力有显著提升,并积极完成任务者; 18。5通过正当途径提出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提案或问题者; 18。6关心公司利益、爱惜公司声誉并有积极表现者; 18。7其它应当予以表扬的行为。 第十九条:奖励 19。1保护学校或他人合法利益,有突出表现者; 19。2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采纳后有助或显著于提高工作效率、质量或管理者; 19。3举报或检举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有突出表现者; 19。4于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使学校或他人避免或减少利益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19。5其他应予以奖励的行为。 第二十条:口头警告 20。1迟到、早退者; 20。2因工作疏忽,造成较小失误,但未给学校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1)教师下课不及时将教具归位、不擦黑板、不关灯。 (2)自己工作区杂乱、不卫生,且下班前未加以整理的。 (3)当天值班人员不搞卫生、或卫生清理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到位的。 20。3上班时间聚众闲聊,情节轻微的; 20。4未按规定配戴工作证件或穿着工装的; 20。5工作效率或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未能达到既定要求或有退步者; 20。6与学校同事发生非工作性争执,但得到及时控制未发生打架斗殴者; 20。7在学校组织的一般性检查、评比活动中,成绩较差者; 20。8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小时以内者; 20。9其它应予以口头警告处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书面警告 21。1代他人签到或虚报考勤者; 21。2有不良行为,不遵守公共秩序,造成较坏影响或轻微损失者; 21。3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对工作造成轻微影响者。以下条款除书面警告外视情节轻重处以1050元罚款 (1)不按时完成教学计划、不遵守教学流程、不遵守全英授课原则、教学内容错误的。 (2)教师无故不按时上课、不按时作电化教学、不按时批改磁带作业、书面作业。 (3)对差生、缺课生不及时进行补课。 (4)因停课未通知到家长、任课教师、造成孩子、老师正常到校上课。 (5)调整上课时间未通知到家长,造成孩子缺课的。 21。4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知情不报者; 21。5挑拨离间,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声誉及威信者; 21。6上班前饮酒,非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就餐、或工作时间吃零食; 21。7在工作场所或会议、培训过程中无理取闹,影响他人工作者; 21。8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或管理人员,态度恶劣者; 21。9擅自旷工达一天或一天以上者; 21。10言行不检,造成客户、合作单位投诉、抗议者; 21。11擅自将学校财产、资料、设备等带出学校者; 21。12用学校电脑进行聊天、游戏、观看电影、浏览黄色网站者; 21。13违反工资保密制度,泄露本人工资收入,或打探别人工资收入者; 21。14以上各条款视情节轻重,除书面警告外并处50100元罚款; 21。15其它应予以记书面警告并处以经济处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解聘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予以立即解聘,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22。1月连续或累计旷工达三天者; 22。2年累计旷工达十天者; 22。3盗窃学校或他人财物者; 22。4谎报、伪造或涂改工作记录、报表,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决策失误的; 22。5聚众闹事,恶意煽动员工怠工、罢工的; 22。6道德品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22。7与学校同事发生严重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的主要责任人; 22。8因工作疏忽或失误,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后果的; 22。9收索家长贿赂,以权谋私者; 22。11在考勤卡上填虚假记录欺骗考勤者; 22。12贪污、侵占、挪用公司财务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收受不正当钱财;串通外来人员,监守自盗公司财务或在业务往来中收取回扣等非法收入(无论金额多少)。 22。13严重的不诚实行为(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行为): 在求职时提供假资料,伪造个人经历或未达到让公司雇用而采取不正当的方式。 加入公司前,未报告自己所得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将影响自己工作能力的健康问题。 以欺骗性理由请假、休假、续假。 弄虚作假,填报假单据或者费用报销不真实。 员工在休假期间至其他公司或机构工作。 故意对顾客进行误导性宣传、介绍及推销。 向外散布对公司诬蔑性言论。 22。14利用学校的客户资源(准客户、现有客户、流失客户)私自授课谋取私利者; 22。15同样过失书面警告二次或年累计书面警告三次者; 22。16视情节轻重,解聘及经济处罚可并数处罚; 22。17其它应当予以解聘的行为。 第六章:安全 23。1学校员工均有义务制止;学员在楼梯、走廊等地点打闹、蹦跳等危险行为; 23。2学校员工均有义务在学员危险情况发生时紧急施救; 23。3学校员工均有义务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报告校长的义务; 23。4学校员工均有义务在火灾、地震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承担各自安全职责,疏散学员并抢救学校财产; 23。5学校员工均有义务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