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燃爆了人们的愤怒!好多人看了相关报道特别是打人视频后,气愤不己,以各种方式表达对施暴者的谴责和愤慨以及对受害者的同情和怜悯。但同时,也有部分人将审视此事件的目光转向了受害者的几个女孩,在几个受害女孩身上寻找原因,甚至以这几个女孩为例劝告所有女孩在今后生活中注意这注意那、要如何不要如何云云。 不可否认,这些人当中,有些人确实是出于教其他女孩遇到类似情形如何自保这一好意。但也不可否认,有些人忽视事件从始至终都是几个暴徒寻衅滋事、主动作恶、故意施暴,而几个女孩是无辜受侵、被动受害这一基本事实,而一味责备甚至埋怨这几个受害女孩,就让人难以接受了! 言论中,对受害者的几个女孩主要责备或埋怨她们三个方面:一是,不该这么晚出来吃烧烤。说好听的,女孩家家的,不知自我保护;更有甚者,直接判定或猜测女孩也非良家妇女,良家妇女哪有这么晚出来吃饭的?二是,责备女孩穿着暴露,冶容诲淫。有些自媒体人,在网上直接说受害女孩是活该!三是,责备女孩不懂避让,对流氓调戏反应过激,惹祸上身。甚至有些人对女孩用酒瓶自卫回击施暴者的行为,更是大加鞭挞:一看也不像什么好人! 看到打人视频,给人的感觉是:旋暴者面对弱小女性,已毫无人性,简直禽兽不如!而看到这些对受害人的责备,感觉这些论者乃是施暴者的帮凶,在受害人伤口处又撒上一把盐! 哪条法律规定女孩晚上不能出门、不能吃夜宵?更何况清平世界,朗朗乾坤,唐山是多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啊!难道我们会容忍一个女孩晚上都不敢出门、不敢自由支配自已时间的社会存在吗?正巧,媒体又曝光了另一出令人气愤的事:6月12日上午,上海外国语大学一女生在图书馆自习,咖啡中被一男生下药。幸亏女生及时发现,没有喝下。在此事件中,按照某些人的逻辑,是不是女人白天连图书馆也不能去了?女人是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才行,简直荒唐! 女人长得好看、穿着漂亮也有罪吗?难道让我们的女孩子出门也要象个别极端宗教要求的那样让她们黑纱蒙面?抑或出门前用锅灰涂面扮丑以免诱惑男人、防止祸乱社会吗?我记得曾在一个影视剧中看到过这样的剧情:日本侵华时期,为了怕日本鬼子施暴,有些中国的女人出门故意以灰涂面扮丑。但,那段历史是人过的日子吗?我们允许这样的社会环境存在吗?有一位网友针对这种论调批评得非常好:难道对花的保护,是不让花开? 坏人出言下流卑劣并且动手动脚,严重侮辱了女孩的尊严与人格,女孩奋起反击,难道不应该吗?处于当时境地的弱小女子,或者怒而反抗,维护自身尊严而惨遭毒打;或者身怀绝世武功将恶棍制伏;或者寻求他人帮助和报警求助而将暴徒制伏;或者有幸遇到类似鲁智深、武松似的江湖好汉痛打这些镇关西蒋门神一类的地痞恶霸;或者慑于恶人淫威、曲从受辱。除此之外,还有别的结局吗?从最终几个女孩被惨打进重症监护室的结局看,她们确实没有绝世武功、也没有幸运遇到江湖好汉,她们的抗争本来应该是最好的求救信号,可惜也没有取得旁观者特别是众多男性旁观者的有效救助以及近在800米的警察的及时救助!而她们终于以一身的伤痛自已维护了自己的人格和尊严!我百思不得其解,这几个女孩自始至终做错了什么?她们手边仅有的工具就是几只玻璃酒瓶,作为正当防卫者,用身边仅有的利器正当防卫,又有何不可? 记得鲁迅先生曾在《论睁了眼看》一文中说过遭劫一次,即造成一群不辱的烈女,事过之后,也每每不思惩凶,自卫,却只顾歌咏那一群烈女。先生生气的是,遇到祸害妇女的事件,有些人不把心思放在如何惩办凶手上,而是两眼盯着受害的女人,既便是歌咏她们的坚贞,但如果不思惩凶,那也是该批判的。更何况现在有些人,不把怒火对准凶手,而把责备的目光盯在这几位可怜的女孩身上,怎不让人心寒! 一切对受害女孩的责备,都是对这几位受害女孩的二次伤害,无论出于什么本意,客观上都是对施暴者的开脱与纵容,最终沦为暴徒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