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刘瑞哲 审核: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陈楚雄 当我们去药店买药时,会看到药店会把自己的商品分为处方区、非处方区、医疗器械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区,那么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它是药品吗? 接下来我们就简单的和大家一起学习下。 1、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SMP)?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医食品是食品,但不是正常人吃的普通食品。我们可以理解成处方食品,国家给予的批准文号是国食注字TY,因此,特医食品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处方药一样,也必须专业医师和临床营养师指导下才能应用。 2、特医食品是为满足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需要而制成的,那么它是保健食品吗? 答案是否定的;特医食品用于疾病导致的营养不良患者,可以作为患者单一营养来源的视频,所含成分根据特定疾病类型患者而定,因此,特医食品不能声称有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用于人体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膳食营养摄取不足或者营养不均衡引起的人体某系慢性疾病或者亚健康状态者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3、特医食品是药品吗? 特医食品不属于药品,因此,在医院不占药占比。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立法起步晚,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是按药品要求进行管理的,很多国外的企业如德国费森尤斯卡比公司,荷兰纽迪希亚、瑞士诺华公司的产品(如肠内营养素)在我国获得药品批准文号,但从临床上来说,这些产品本身不具有治疗功能,仅起到营养支持作用,并不能替代药物,对疾病也没有预防功能,所以其临床应用与药品有较大差异。 4、特医食品有哪些种类? 特医食品可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其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应当通过医疗机构或者药品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须按照处方药广告管理,而其他类别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按照非处方药广告管理。 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的特医食品,可以作为口服或者管饲病人的饮食替代或者营养补充。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在特定疾病状况下(如:糖尿病、肝病、肾病、肺病、骨质疏松、对某种食物成分过敏的患者、肿瘤患者等),全营养配方食品无法适应疾病的特异性代谢变化,不能满足目标人群的特定营养需求,需要对其中的某些营养素进行调整。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医食品,适用于需要补充单一或部分营养素的人群,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 5、市场上常见的特医食品有哪些? 如全安素、佳膳、小佳膳、小百肽、膳儿加、恩敏舒(食物蛋白过敏婴儿适用)、肽敏舒(牛奶蛋白过敏婴儿)、蔼儿舒(牛奶蛋白过敏婴儿)、益力佳SR(血糖偏高者适用配方)等。 参考文献 〔1〕吴希平。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与保健食品的比较分析〔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8,13(06):112116。 〔2〕杨溢,朱晓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现状综述〔J〕。食品安全导刊,2018(14):6971。 〔3〕王海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药品注册要求比较分析〔J〕。中国药物评价,2018,35(01):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