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监察制度是秦汉以来的集大成时期,日本的学者池天温曾经有言: 传统中国官僚机构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监察机构的发达,唐代的御史台组织与机能的完备是最典型的代表! 唐朝的御史弹劾制度则是唐代监察理念的最直接体现,对于唐朝三百年的统治,政局的稳定,人民的安居,特别是净化官僚组织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唐朝的弹劾机构是御史台,根据《大唐六典卷一三》中的记载: 御史台的主要成员包括御史大夫一名,从三品;中丞二人,正五品;侍御史四人,从六品下;殿中侍御史六人,从七品上;监察御史十人,正八品。 唐代的全部御史台都掌握着弹劾的能力,只是弹劾的对象有所不同而已,而统治者之所以设置御史台制度,就是为了监督贿赂现象。 唐代贿赂现象 1,仕途升迁 在《朝野佥载卷二》中有这样的记载:有益人姓薛,黄金五十两,遮而奉之,仪领金受其状,至朝堂,付天官侍郎张锡,数日失状以问仪,仪曰:我亦不得有姓薛者。即与锡检业内姓薛者六十余人,并令与官。 在唐代,用金钱可以买到官,而不是依靠个人的学识能力,这样一来,学富五车一心为国的士人求官不顺;而平庸之人可以凭借自家的财富青云直上,官场的风气亟待整顿。 2,考中科举。 在唐朝,科举制度是进入仕途的最重要途径,其中一部分人想通过贿赂主考官或者是朝中的权贵而求得榜上有名。 在武则天时期,一度出现选举冗滥,贿赂公行的局面。 而科举考试中存在的弊端,直接影响了朝廷人才的正常选拔,而真正有学识的人却因为不愿意或者没钱贿赂主考官而名落孙山,如同白居易,郁郁不得志,写下了初应进士时,朝中无缌麻之亲,达官无半面之旧,策蹇步于利足之途,张空拳于战文之场,十年之间,三登科第,名落众耳。的诗句,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而收受贿赂的人不仅包括普通的官员,甚至包括了朝中位高权重的宰相和三省六部的官员。 在《旧唐书宋申锡传》中记载,居要位者尤纳贿赂,遂成风俗,不暇更方远害,且与贞元时相悖矣。 唯财是取的风气尤为盛行,行贿者还通过结交、贿赂皇亲国戚等人达到自身的贿赂目的。盛唐的行贿,贿赂之风严重的影响了超重的风气,日渐发展成为了影响整个封建国家官员运转的绊脚石,不利于政权的稳定,所以,此时设置监察制度就尤为重要了。 唐朝获取官员违法证据的途径和流程 在唐朝,监察获取官僚违法的主要途径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通过御史台的监督;二是通过受害者的诉讼; 对于唐朝的弹劾程序,特别是御史台接受诉讼状的制度始于何年,至今史学界也没有一个一致的结果,而诉讼状制度正式设立是在唐高宗年间,旧例,御史台不受诉讼。有通辞状者,立于台门厚御史,御史径往门外收采。知可弹者,略其姓名,皆云风闻访知。 到了武则天时期,御史台的组织已经出现了变化,诉讼状的受理制度也出现了和以往较大的不同,白匦成为了一个老百姓投诉和伸冤的地方。 武则天建立的四匦制度,将受理诉讼的案件清晰地分为四类,以便能够及时掌握到朝中官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维护统治的稳定。 而御史作为皇帝的心腹耳目,一旦发现了官僚违法失职之后,在朝会的时候即可直接实施弹劾,无需关白和进状。御史的权力大大加大,对于百官起到了监督的作用,使其违法行为都能够有所收敛,不敢肆意妄为。 御史弹劾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渎职弹劾。 主要包括官员的受贿,坐脏,挪用公钱等问题。元稹曾经弹劾剑南东川节度使严砺:严砺收涂山甫等庄二十九所,宅四十一所,奴九人,婢一十七人。加征钱钱三千贯文,米二千石,草七万五千九百五十二束。(《新唐书》) 在唐代,这种地方性的长官违法渎职的现象是绝无仅有的,作为地方性的官员,辜负了国家对于其寄托的希望,以致于害人害己,和国家所期待的廉政之风背道而驰。 2,违反典章制度 包括违反各种制度以及社会道德规范等问题。 在唐太宗时期,刺史张长贵占境内膏腴之田数十倾;高宗时期司农卿韦机兼领将作、少府二司,高宗以陵玄宫狭小,不容送终之具,遣机续成其功,机于埏之左右为便房四所,又造宿羽、高山、上阳等宫,莫不壮丽。仁杰奏其太过,机竟坐免官。 前者是为了自身的私欲,后者是为了良田,都违反了典章制度,遭到了弹劾。 再如,玄宗时期魏州长史敬让因为奏事违章;朔方令郑延因为母死不葬三十年等等,都属于这类弹劾事件。 然而,弹劾本来属于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手段,但是在古代的官僚社会中,弹劾有的时候也成为了朋党之争或者是为泄私愤的工具,比如《旧唐书》中的记载: 元忠又嫉武三思专权用事,心常愤叹,思欲诛之。。。。。。云素与太子同谋构逆,请夷其三族,中宗不许楚客等又引右卫侍郎将姚庭筠为御史中丞,令劾奏元忠,由是贬渠州员外司马。 可见,在开明的唐朝,公正的弹劾有的时候也成为了官员们结党营私和排除异己的一种方式。 御史作为封建官僚中弹劾百官的主要角色,他们的职责所在,对于官员行为的监督有一定的震慑威力。 纵观唐代三百年的历史,尽管弹劾制度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监察制度也受到了一定的削弱,但是在维持唐代的统治稳定,净化官场风气方面还是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即使在唐朝后期权臣当道,藩镇林立,宦官势力逐渐猖獗的环境中,也没有完全遮掩住御史弹劾赃官的浩然正气,在维护政治稳定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宋敏求《大唐召令集》 〔2〕房玄龄《晋书》 〔3〕杜佑《通典》 〔4〕欧阳修《新唐书》 〔5〕元稹《元稹集》 〔6〕司马迁《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