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警方的通报,觉得都美竹并没有虚构事实诬告陷害吴亦凡! 公安机关通报:2020年12月5日晚上10点左右,吴亦凡的执行经纪人冯某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美竹到吴亦凡家,实际上是10余人共同玩桌游并饮酒!与都美竹说得根本不谈正事是合拍的。之后都美竹就在吴亦凡家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在这里公安机关没有公布发生性关系的时候都美竹是否是酒醉状态与相关细节,所以,都美竹说进行性关系时,自己不省人事了,没有坐实。 而二人有了肌肤之亲后,有过互加微信,并且都美竹是第二天下午自行离开吴家的,之前二人还有共进晚餐行为。两天后吴亦凡方面有转给都美竹3。2万元用于网上购物的事实,此后还保持了联系。这样,似乎吴亦凡不存在强奸的事实。 都美竹陈述的吴亦凡诱奸其他女孩,公安机关说需要进一步调查,但是吴亦凡早前就有加拿大老炮儿了绰号,而且对都美竹始于遴选演员的名义,那么,对别的女孩也可能这样操作过。尤其是,目前网上出现的对吴亦凡口诛笔伐的吴亦凡前女友已达25人之多!在这一点上都美竹并没有诽谤吴亦凡。警方没有指责都美竹构成诽谤罪。 虽然吴亦凡目前还没有构成强奸罪。但是作为一个明星,不顾德行,利用自己的优势,设局、欺骗都美竹到自己家喝酒,再与之发生性关系。有没有构成犯罪尚无定论。但是,这种行为已经突破了中国传统道德的底线。其行为素质业已表明自己根本担负不起明星的责任,也经受不住大众的审视,被网友们贴上渣男的标签实属罪有应得,我有大快人心之感! 出人意料的地方在于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看到上述事件的炒作信息后认为有空子可钻,有利可图。他趁势而上,处心积虑地虚构女性身份,以曾被吴亦凡伤害过欲共同维权的名义骗取了都美竹的信任,从而获取了都与吴交往的部分信息。刘某迢随后冒用都的名义与吴的律师联系,索要300万元赔偿。决战后,都美竹发问,这个世界怎么了?,可能与此有关吧? 后来才有吴母分两次向都账户转账50万元的事实,由于钱款没有到刘某迢手中。他不甘心,又冒充吴的律师,要求都签署《和解协议》,否则索回50万。都不同意和解,于是前前后后向刘某迢账号转账18万在都美竹看来,这是吴亦凡方面的账号。 刘某迢已经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诈骗罪规定。 50万元应该是数额特别巨大,送他十年牢饭可能避免不了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