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花花世界,交友提高警惕;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此前,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强奸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程荣,男,1989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 具有如下犯罪事实。 2015年7月6日凌晨0时许。 曾程荣通过社交聊天软件把受害者周某约出来聊天。 两人在袁州区某广场附近见面后。 曾程荣骑摩托车将周某带到其在袁州区暂住屋内。 并使用暴力殴打的行为,对于周某实施两次奸淫。缺舟: 曾程荣在到案后,所进行的有罪供述里。 只承认一次强奸行为。 他表示第一次性关系是双方自愿。 而发生完第一次之后,曾程荣按捺不住毒瘾发作。 随后拿出毒品吸食。 然后周某就不乐意了。 表示曾程荣骗了她,就是个吸毒的。 在周某明确告知,如果发生关系就会告其强奸的情况下。 曾程荣表示:告我强奸我也要跟你做ai。 最终发生性关系。 周某供述自己之所以愿意和对方见面,并且随他走。 是因为对方说自己曾经在派出所做过事(怕不是犯过事吧),现在开了一家投资公司。 所以就放松了警惕,坐上他摩托车,到了曾程荣的暂住处。 但是看到曾程荣房间内很乱很小,而且还有很重的味道。 这明显不像是一个开投资公司,或者正经人应该有的生活作息。 再次询问对方是干什么的。 曾程荣还是继续扯谎,说自己是开投资公司的,还有一个六层高的房子。 周某也不是傻子,这个时候,就已经萌生去意。 但曾程荣就好像是他的网名狐狸一样。 这个时候的周某就是到了嘴边的肉,狡猾之后,凶狠显现。 不可能让周某离开。 不准你走,你要是不顺着我,就把你扔到山里,不听我的就一直关着你。 然后拿出吸毒工具开始吸毒。 之后曾程荣就对于周某实施了奸淫。 第一次完事之后,曾程荣没有放周某离开。 曾程荣再度在吸毒后对于周某进行了二次奸淫。 而后在庭审过程中,因曾程荣当场认罪。 所以也就坐实了两次强奸的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强奸罪,罪名成立。 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7月8日起至2020年2月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