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出炉。壮族三月三期间,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2022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农历三月初三为4月3日(星期日),与清明节放假时间重叠。为营造我区壮族三月三良好节日气氛,本自治区内4月2日(星期六)、6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即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6日。 此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 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 (以下简称《管理目录》) 经修订后正式印发,从3月1日起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 (景区名称标有的为目前免费开放的景区) 编辑程仔 审核尹平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