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来源:衡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动态】
(通讯员:杨伫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需要满足的几个基本条件:
商业银行贷款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已登记;
职工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
职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仅有一套或者两套(含拟用于商转公的该套住房)住房;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其它资料。
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借款职工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职工到商业银行结清贷款并撤销房屋抵押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并到不动产办理抵押手续抵押到位后公积金放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商转公贷款时限:及时受理审批。
商转公贷款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年利率分别为:五年(含)以下2。6,五年以上3。1;二套房贷款年利率分别为:五年(含)以下3。025,五年以上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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