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错容错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已经40多年,造就了一批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但也有一批人因各种原因,创业失败导致无力偿还债务的,有的人还因此上了黑名单。但在这些失败者中,有部分人在失败后,总结失败教训,几年后又重起的。重起后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去还债脱黑。但他们偿债过程却遇尴尬。我身边就有这种例子:一例是八位好友共同担保一朋友贷款150万元经商,因贷款人经商失败,无法还贷遭起诉,结果贷款人和八个担保人都上黑名单,去年其中两位担保人小有成就,想主动担责,和银行协商,他们说共有八位担保人,他们愿意按八分之一承担责任(即每位还20左右万元),但银行不同意拆分责任,坚持要全还150万元,两人能力不够只能做罢。我们要问,这样既能回收部分不良贷款又能让人纠错双赢的事情,银行为何不干呢?二例是:一位朋友贷款经商失败,败诉后被法院强制执行,后来他去法院清偿了债务,但法院却长时间没有给他解冻,更别说去掉黑名单了。现在已经是大数据时代了,查封时几分钟的事情,解封却为何要长久等待?上面所说的这几位朋友,虽然都有无力还款的时候,但都因当时能力不足,属无奈之举。当他们有能力主动要去担起责任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为何就不能给予他们绿色通道去纠错呢?我们都应该对愿意主动纠错的人给予鼓励和点赞,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包容,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文明、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