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十有七年,
母殁,服阕,康熙十二年,授江西赣南道副使。
母殁未归土,女长未出门。
母殁哀毁卒,年仅三十余。
及
母殁,乃悉弃举业,杜门著述。
居十有七年,
母殁,服阕。
孝子先
母殁,殁时犹布衣。
明嘉靖中期,
母殁,庐墓三年,躬自负土成坟,时有大水而不浸其庐,远近称异。
比
母殁,果符三十四月之数。
昔有吴起者,
母殁丧不临。
事母至孝,
母殁庐墓三年,水浆不入口者数曰。
然则
母殁,即绛雪生年也。
昔有吴起者,
母殁丧不临,嗟哉斯徒辈,其心不如禽!
居十有七年,
母殁,服阕。
昔有吴起者,
母殁丧不临。
十岁
母殁后,她侍读于老父身边,打下了深厚的文学功底。
可怜
母殁半年,瞑目尚多身后事。
母殁未归土,女长未出门。
母殁,庐墓三年,雪夜伏侧,哭不绝声。
母殁,哀号顿仆,水浆不入口者数日。
母殁,哀恸过甚,庐墓三年,止啖蔬菜,常作思亲之什,诵者。
母殁,水浆不入口者七日,三年绝荤。
母殁,葬杭州西湖之灵峰,遂又号灵峰。
母殁后,结庐墓侧,夙夜哀号。
母殁,基亦老,昼夜作孺子泣。
母殁,勺饮不入口者五日,既葬,衰服终其丧。
弘治初,起陕西参议,檄未至而母殁,乃上疏恳辞。
母殁未葬,流贼入其境,居民尽逃,清独守柩不去。
母殁,尽哀尽礼,事继母尤谨。
母殁,与弟师度庐墓三年。
母殁,守丧甫逾百日,又至戍所省父。
母殁,刺右股血,追写遗像,庐墓三年,有群鸟集鸣墓侧,人咸以为孝感。
母殁后,主省城鳌峰书院者十一年。
母殁,哀毁逾常,葬祭如礼,子弟遵化。
年十一,母殁,哀毁如成人。
母殁,年十四,独身走云南,依其姑夫郭某。
母殁后十年,兄子女毕婚嫁,老屋隘甚,不得已乃始分宅居。
母殁,庐墓出入为文以告。
居十有七年,母殁,服阕,康熙十二年,授江西赣南道副使。
母殁,以不逮养,不肯预乡荐。
母殁,戒二子丧葬尽礼,勿以分产异视。
稍壮,母殁,恸哭顿绝,水浆不入口者三日。
母殁以后,由姨太太当家,嗣同备受荼毒,而能咬紧牙关忍受,力学不懈,即得力于此可贵的性格。
母殁躬负土石,与父合葬鹭门。
母殁,五日必哭于墓,虽阅岁犹一日也。
母殁,盐酪不入口者五年。
母殁仍不出,因笃性慷直,然尚气节,急人之急。
丁卯,普颜忽都皇后母殁,赙钞三百锭。
母殁,躬负坟土,攀树悲号。
母殁,父继弦乌氏,果悍恶如母言,朝夕不能容,遂诣母墓痛哭,留书父枕侧而去。
年四十,父母殁,始有四方之志。
母殁,哀毁骨立,卜兆于虎啸岩,庐其旁,蔬食三年。
母殁,则返张于龙,而独庐墓所三年。
母殁,毁甚,未终丧而卒。
母殁,庐墓侧,有芝十九茎生于墓亭。
母殁,闻父淹滞金陵,泣且往,劝父归。
母殁,饮不入口者五日。
是为父母殁而有兄弟姊妹也。
母殁,襄丧事尽哀尽礼。
母殁之日,二子争欲葬之。
母殁,姑痊,而妇病不起,乡闾共称其孝。
母殁后,谨守礼法,三载不内宿。
母殁,基已老,犹作孺子泣。
父母殁,构“永望楼”、“终慕轩”以志思。
母殁,与兄荣护丧还家。
父母殁,冠衣不纯采,故言孤。
(完)